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6-440606-04-01-626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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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公轨合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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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公轨合建)工程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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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公轨合建)工程勘察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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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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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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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区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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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标准暂定道路红线宽度41.5m,主线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50km/h,起于金沙大道与德胜西路交叉口,路线自北向南布设,下穿容桂水道设置沉管隧道一座,暗埋段长880m,其中沉管段约390m,出隧道后与容奇大道T型平交,在环岛处顺接现状容桂大道,止于容桂大道,路线全长约1.92km。包含1条城市主干路、轨道两站一区间土建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52.26亿元,建安费约33.9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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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为完成佛山市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公轨合建)工程勘察等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包括但不限于水下测量、路线正线测量、干坞、隧道管理用房、大堤等的测量工作)、地下管线探测(包括但不限于路线正线、干坞、隧道管理用房、大堤等的物探工作)及后续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因设计变更引起的补勘、报告成果咨询、验收等)等。勘察任务最终以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勘察任务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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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总体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直至佛山市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公轨合建)工程整体验收合格止(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 (1)自招标人发出开始勘察通知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测、初勘; (2)自初步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复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 (3)后续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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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5,536,181.7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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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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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资质类别:勘察类企业),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勘察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勘察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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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或完成过至少1项工程勘察业绩。 注:(1)正在实施的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的时间为准。 (2)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协议书、②经审核合格的合格证书(或批复文件);时间以合格证书(或批复文件)的时间为准。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认定其完成的工作,若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上述业绩评审因素要求,则此业绩不予认定。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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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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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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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31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2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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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2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选择是否离场,如离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4.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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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22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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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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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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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曾工、余工 |
联系电话 |
0757-22836885、22836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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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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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先生、梁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2231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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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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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承包方式:(1)岩土工程勘察费固定综合单价包干;(2)工程测量费(包括但不限于水下测量、路线正线测量、干坞、隧道管理用房、大堤等的测量工作)及地下管线探测费(包括但不限于路线正线、干坞、隧道管理用房、大堤等的物探工作)固定总价包干。 2.质量要求:勘察成果文件要求齐全、完整,内容、深度应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表要准确清晰,各阶段成果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图单位审查,取得勘察审查合格证。 3.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1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4.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