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双智园园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606-04-01-453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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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双智园园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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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双智园园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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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双智园园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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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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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顺德区伦教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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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伦教街道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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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191855.45万元,建安费约124147.3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及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市政管网拆除工程和外电工程。 1)市政道路工程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建设总长度约19.45km,其中: 城市主干路(G105国道)1条,约1.78km,建安费约16318.88万元;城市次干路8条,约10.81km;城市支路9条,约4.85km;弹性道路4条,约2.01km,建安费约5173.05万元。其中:弹性道路1建安费约1519.80万元,弹性道路2建安费约1078.53万元,弹性道路3建安费约1258.72万元,弹性道路4建安费约1316.00万元。 包含道路专业、桥梁专业、交通专业、排水专业、电气专业、园林专业等。 2)水利工程:新建良仁涌,长度约2.25km;旧良仁涌填埋,长度约0.95km;整治北海大涌,长度约1.72km。 3)景观绿化工程:片区内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面积约380亩。 4)市政管网拆除工程:拆除现状排水管总长约27.514km。 5)外电工程:含箱式变压器、路灯控制箱、进线电缆、电缆保护管、10kV工作井三通井、光纤租赁等,总长约3000米。 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要求的规定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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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1.设计部分: ①完成施工图设计(涵盖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工程设计、结构设计、钢结构设计(如有)、电气设计(强、弱电)、给排水设计、园林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导向标识设计、交通标识及划线设计、泛光设计、外电设计、室外综合管网、电气工程设计(动力配电工程、照明工程、高低压配电等)、水系综合治理设计、地震安全评估报告、交通评估报告、规划报建(含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划报建所需设计文件编制及其他规划报建的配合工作)等。 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提供设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参与竣工验收及相关配合服务、配合结算工作、电子化移交(如有)、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若需要);承包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方案成果的PPT、PDF、CAD 电子版、效果图、图纸等)等工作。 ③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提供其他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审查、规划报建(若有)、施工报建、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等内容。 ④设计单位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指令后开展相应工作。 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施工部分: ①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经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环保验收监测、包建筑沉降监测、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配合各项迁改(绿化、管线、建筑物)工作等,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②具体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照明亮化工程、电力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园建工程、水利工程、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等施工或采购。 ③施工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编制、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如需);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他协调工作,总协调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等(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协助做好各种迎检等筹备工作;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发包人要求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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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暂定60个月,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最后一个子项工程交竣工为止。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一)设计总周期:在本项目总工期内完成。合同签订后,各阶段设计工作以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设计任务书后,承包人应按附表约定的各子项工期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取得审图意见后7天内完成修编。 (二)施工工期要求:在本项目总工期内完成。各阶段施工工作以发包人审批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承包人应按附表约定的各子项工期要求完成施工工作,承包人需要按照发包人实际使用需要优化工期,满足发包使用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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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25736.92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为:1589.62万元,施工建安费控制价为:124147.30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15487.22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71.70万元,施工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14215.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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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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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注:如提供的营业执照未能体现营业期限,则还应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企业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期限)网页截图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体现营业期限)。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具体如下: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颁发有效的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任意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燃气、轨道交通除外)。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承担牵头施工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 3.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即须同时具备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及“设计类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其对应资质类别)。 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6.1 对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1.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1.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6.1.4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6.1.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2 对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 6.2.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应当具有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6.2.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2.3 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6.3 对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派 专职安全人员 的要求 6.3.1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复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6.3.2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3 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为拟派项目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6.4 拟派的上述人员均不能同时兼任。 注:社保证明材料补充说明: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7.对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企业的信誉要求 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7.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8.1 投标人在近 三 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500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为准)。 类似工程是指:工程内容包含新建或改、扩建城市道路,或兼有城市道路功能的公路(道路等级包含一级公路或以上)。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9.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和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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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在近 三 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500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为准)。 类似工程是指:工程内容包含新建或改、扩建城市道路,或兼有城市道路功能的公路(道路等级包含一级公路或以上)。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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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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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30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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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备注: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且须具有交易员资格)需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选择是否离场,如离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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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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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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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广东顺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高村村裕和东路102号2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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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欧阳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22308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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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2号卓越大厦8楼8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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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22660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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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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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详见公告附件。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