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街道垃圾中转站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1-440606-04-01-127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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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容桂街道垃圾中转站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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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容桂街道垃圾中转站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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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容桂街道垃圾中转站提升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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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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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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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容桂街道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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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为容桂街道垃圾中转站提升工程,新建垃圾站4个,修缮垃圾站25个,共计29个垃圾站,其中红旗站、大樟村站、四基站、容边站为新建垃圾站。具体内容以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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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工程为容桂街道垃圾中转站提升工程,新建垃圾站4个,修缮垃圾站25个,共计29个垃圾站,其中红旗站、大樟村站、四基站、容边站为新建垃圾站。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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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30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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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11814987.0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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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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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资质。 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①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和相关注册管理办法),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4月至2023年 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人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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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类业绩。 注: (1)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除上述要求外,还须同时提供:①工程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集中交易机构网站或政府官方(门户)网站的评(中)标公示(告)或成交结果公示(公告)的网页截图及网址,②工程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的查询截图。 (3)项目须为投标人独立承接,联合体项目及参建项目不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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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0月3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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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31日 |
获取资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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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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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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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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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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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梁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26381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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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0楼 CD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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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潘先生、傅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3284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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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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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4.投标保证金 4.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0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4.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其他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