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洞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禅城区 1年前 (2023) xi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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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紫洞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禅发改投审[2023]50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紫洞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禅政数监管[2023]44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村北部片区,北临潭州水道、南庄绿道,西临广州美术学院(佛山校区),南接禅港西路,东至登贤大道。

项目将结合现状村基础设施条件,进行民居的修缮修复及周围场地基础建设的完善,建设紫洞特色的乡村民居街貌。总占地面积约为29.8 公顷,沿线涉及村道总长约 2485m,面积约 14770 ㎡。主要包括:旧古街(古码头一禅港西路) 约 106 亩、生态地质研学区(牛尾岗火山遗址) 约55.2 亩等,对现状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完善。

改造范围内涉及建筑面积约为 7014 ㎡,修缮美化墙面面积 约32020 ㎡,建筑预估 185 栋。其中【镇级权属】传统建筑预估 56 栋,总建筑面积约为 5014 ㎡,外墙面积合计约 9800 ㎡;【村委物业】传统建筑预估 4 栋进行修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 2000 ㎡,外墙面积约 1820 ㎡;【一般民居】沿街面建筑进行立面修缮与美化,其中立面修缮涉及建筑预估 125 栋,设计墙面长度约 3400m,墙面展开面积约20400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及外立面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环卫设施、消防管网改造、给排水设施改造、三线整治和配套工程等,其中建筑及外立面改造主要内容为紫洞圩大街两侧建筑物基础加固、结构修复、墙体翻新、围栏改造等。道路工程主要内容为现状道路整治,暂定包括紫洞圩大街、大街、大街北巷、水厂前街 4 条村道,道路总长约为 2485m,面积约 14770 ㎡。环卫设施主要内容为增设垃圾箱及公共卫生间,配套工程主要为停车设施改造(包括生态停车场建设)、公共空间更新、标识系统等。

项目总投资约8000.65万元。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55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后续服务时间不计在此周期内):

2.3.1工程勘察:

①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且勘察、测量具备进场条件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测量等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进行审核;

②接到修改意见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修订并提交审核;

③自招标人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后开始配合现场进行补勘补测工作,直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

2.3.2工程设计:

①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②在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提出修改意见后 2 个日历天内根据意见完成最终方案设计成果;

③方案设计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含概算编制)

④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下发后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终稿(含概算编制);

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等设计文件;

⑥施工图经过审图部门出具审图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根据意见完成施工图设计修改,出具审图合格证明后3个日历天内出具施工图设计成果;

⑦设计方应在签订协议后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⑧如设计周期因具体的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以上设计周期时间不含招标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修改时间,但是设计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设计成果。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205300(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58600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6467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包括紫洞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现场勘察(含地质钻探、测量、物探)、方案设计、编制初步设计图纸(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不包含预算编制)及现场的跟踪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进行标前答疑,以及报建、施工、工程变更、竣工验收、验收过程的技术支持和配合服务等)并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总结报告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工程勘察: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补勘(若需)、超前钻(若需)、场地测量放线、地下管线测量、物探、地形测量、重点苗木定位及建构筑物的测量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制定勘察方案、测量放线、现场钻孔、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为满足本项目工程和周边相关工程(若需)设计需要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工作,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水文地质工程资料、场地测量数据等,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对地基类型、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等,全部勘察文件的编制(须按相关规定通过审查与备案)和相关配合服务。

2)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不包含预算编制),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估算、分析)、后期咨询服务,完成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方案成果的PPT、PDF、CAD电子版、图纸等)。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的施工和编制施工图预算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并符合省、市、区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符合本项目合同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项资质:

1)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1)或2)中的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满足上述①③或者②③】

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1)或2)或3)中的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0.11”。】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3 ,且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建筑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非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设计企业类及勘察企业类的诚信登记;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设计单位须具有设计企业类诚信登记,勘察单位须具有勘察企业类诚信登记)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均须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2月至2023年7)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拟派的勘察专业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勘察单位委派)

4.6.1对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勘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4.6.2 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2月至2023年7)为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4.7.1 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若项目负责人满足资格要求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4.7.2 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2月至2023年7)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8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822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822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的安排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日程安排查询”)。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1.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沿江路   

   编:528000   

人:罗工               

   话:8201330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利泓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46号盘龙新村18座首层12

联系人:蔡工

  话:0757-8327316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利泓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xianyu 发表于 2023-08-11 11: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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