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设计包含两个子项,项目名称分别是: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设计(以下简称 “项目一”)(项目代码:2307-440604-04-01-978322)、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二期工程)设计(以下简称“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7-440604-04-01-770722),建设资金均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中项目一无需核准;项目二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3〕52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与新光路交叉口南侧,大雾岗森林公园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与新光路交叉口南侧,大雾岗森林公园北侧(星光产业园原址)。该地点为星光工业园园区,现状道路已年久失修,对场地开放极为不利。
项目一:一期工程项目占地 11652 平方米,规划改造提升绿化景观面积约 2748 ㎡,道路提升面积约 1035 ㎡,铺装面积 7439 ㎡。改造提升内容包括有园区商业区、休闲广场、特色连廊、景观花园、景观回廊、整体水景、园区交通道路规划、管道铺装等。
项目二:二期工程包含市政景观改造7056㎡及配套公共建筑(约3000㎡),配套地下停车库(约6000㎡。原地面增加盖板,盖板下可做设备用房及停车位,考虑防排烟、消防设计)。本项目毗邻大雾岗公园,是公园绿色生态系统的一个延伸,打通绿景西路与大雾岗公园;二期园区内考虑交通道路规划,可设置绿化景观小品、公共家具、公共艺术、登山步道配套设施。配套水电等公共市政配套管网。
2.3 设计服务期:
2.3.1总体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二期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止(具体以发包人要求的为准)。
2.3.2各阶段工作设计周期要求:
项目一各阶段工作设计周期要求:
(1)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需提交完整方案设计文件。
包括总平面图、绿化布置图、道路交通图、(包括步行系统、机动车系统)、高程分析图、管线布置图)、场地断面图 、建筑单体平面图、单体立面图、剖面图,建筑外立面效果图、建筑外立面材料分析图、建筑外立面方案及分析,总体鸟瞰图(包括夜景)、景观效果图、建筑效果图。
(2)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给招标人确认,经招标人确认后送审图机构审核;
(4)审图机构提出意见后2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提交审核;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项目二各阶段工作设计周期要求:
(1)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需提交完整方案设计文件。
包括总平面图、绿化布置图、道路交通图、(包括步行系统、机动车系统)、高程分析图、管线布置图)、场地断面图 、建筑单体平面图、单体立面图、剖面图,建筑外立面效果图、建筑外立面材料分析图、建筑外立面方案及分析,总体鸟瞰图(包括夜景)、景观效果图、建筑效果图。
(2)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给招标人确认,经招标人确认后送审图机构审核;
(4)审图机构提出意见后2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提交审核;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注:本项目项目一和项目二设计工作须同步进行,在本项目服务周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周期等相关情况,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不得作为向招标人索赔的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3,257,800.00(元)
项目一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06,600.00(元)
项目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551,2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相关工程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本项目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不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预算编制及审核单位工作、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服务、协助完成项目立项、规划报建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各项报审工作,工程设计变更等工作。
2.6 承包方式:R固定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和④)或(③和④)]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4.2.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 级(或以上) 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2 月至2023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9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B1 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11.其他
11.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1.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卢工
电 话:0757-83960017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室
邮 编:510080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3789950
传 真:0757-8378995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3 年 8 月 18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