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耀石湾改造工程

禅城区 1年前 (2023) n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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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星耀石湾改造工程 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禅发改投审〔2023〕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星耀石湾改造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禅政数监管〔2023〕39号核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星耀石湾片区佛山青年公园内,江滨路南侧,佛山大道中西侧,东平水道北岸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依托原有工业厂房主体框架布局,结合星耀石湾整体规划,以城市转型升级改造,配合产业园区功能扩展,以石湾陶瓷与篝火晚会为整体设计理念,打造集文创、表演、精酿、美食等多功能、立体化的功能场所。项目以改造原工业厂房为主,根据室内功能布局需求增加观景平台,更新建筑立面、基础照明等,改造规模约5000平方米

2.3 定额工期: 277 日历天,计划工期: 27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8 月,计划竣工时间: 2024年5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中标人责任原因致延期的,工期可相应调整)。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84387.2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星耀石湾改造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项要求:

①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必须以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款。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提供)

4.5.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5.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6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提供)

4.6.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6.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须提供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 个月 2023 1月至2023  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8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 个月,即 2023 1月至2023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在“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07  3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08  21  0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  08  21 0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人: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奇槎智慧社区红砖厂5号楼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一座23层

   编:528000

 编:528000

人:叶工  

联系人:齐工

   话:0757-82710025 

 话:0757-83939027

 

 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3年7月31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nocap 发表于 2023-08-11 10: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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