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影响广佛线地铁隧道结构自动化监测工程(第二次招标)

南海区 2年前 (2022) n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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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影响广佛线地铁隧道结构自动化监测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千灯湖创投小镇39度空间提升改造项目变更项目名称及建设规模的批复》(南发改资〔202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大业佳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为佛山市千灯湖创投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管理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影响广佛线地铁隧道结构监测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北路东侧(39度空间)。

2.2 项目建设规模: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主要是新建A-F座、地下室、设备用房及相关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6181平方米,其中A座为钢结构框架结构,高度约150米,B-F座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最大高度约24米。地下设有3层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底设计标高一般为-14.25m,最深为-16.25m,基坑开挖深度一般为14.55m,最深为16.55m;拟建(构)筑物多层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楼采用钢梁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结构,基础拟采用钻孔灌注桩。

2.3 服务周期:暂定15个月,其中监测期14个月,稳定期1个月,具体以管理人发出通知要求开始的日期至基坑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完成至正负零后1个月为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3,494,323.2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对千灯湖创投特色小镇提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影响广佛线地铁隧道结构进行自动化监测。监测项目为隧道结构三维方向的结构变形,车站沉降监测,包括地铁隧道结构体的水平位移、沉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测频率

序号

监测项目

施工进度

监测频率

1

广佛线千灯湖-岗轨行区结构

围护结构施工期间

1 次/1 天

2

基坑开挖及底板施工期间

3 次/1 天

3

基坑底板封闭至主体结构施工至±0 期间

3 次/1 天

4

隧道三维激光扫描

施工期间

3 个月/次

 

2.6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 202-201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标准及规定》/GZMTR-ZH-AQ-001-2013等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最新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行业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

4.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s://119.145.135.153/fsgdcx/website/index.jsp)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

4.4.1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根据《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内项目作业评估及监测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佛轨道通〔2021〕133 号)的要求,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A级且状态显示为“正常”的投标人(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且具有8 年或以上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经验。(注: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颁发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如职称证书由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或机构颁发的,须提供该评审委员会或颁发机构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材料。)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s://119.145.135.153/fsgdcx/website/index.jsp)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五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279万元或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的监测业绩(以项目完工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项目业主出具的项目完工证明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 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扣分,或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监测业绩要求

4.7.1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279万元或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的监测业绩(以项目完工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项目业主出具的项目完工证明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10 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1115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1115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1115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开标二室211。)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外)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大业佳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5号

 

项目管理单位:佛山市千灯湖创投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

联 系 人:卢小姐

电 话:0757-86678605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联 系 人:蓝水玲、孔繁聪

电 话:0757-86319790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21025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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