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西村级三联工业园区改造项目设计

南海区 2年前 (2022) n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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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西村级三联工业园区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西村三联工业区改造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2-440605-04-01-752755,招标人为佛山市夏西美村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西村级三联工业园区改造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西村三联工业区改造项目的出资、招标、建设等工作由佛山市夏西美村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西社区夏西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西村三联工业区改造项目地籍产权所有人,作为本项目业主单位,与佛山市夏西美村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本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本项目中标人须与佛山市夏西美村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西社区夏西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签订三方合同。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西村三联工业区。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8245.70平方米、原有建筑物基底面积66638.12平方米、原建筑面积74334.99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为140000.00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不超20000平方米,拟打造成高端的休闲、美食、商业、办公街区。本项目投资总额:人民币4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5000万元 。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服务期:总设计周期为90个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招标范围、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本次招标范围、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平洲夏西村三联工业区(佛山南海中海环宇城、依云天汇东侧;民间金融街南侧)。本次设计范围为整个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108245.70㎡、原有建筑物基底面积66638.12㎡、原建筑面积74334.99㎡,改造后建筑面积约为140000.00㎡,拟打造成高端的休闲、美食、商业、办公街区。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4.2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00万元。

2.5 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

2.6质量要求: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④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类别:设计类企业)。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20227月至20229)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注:(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被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投标截止当天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10 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 年1116 9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1116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 1116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四室209)(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 层,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 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外)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获授权的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5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标定标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夏西美村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西荔枝墩南平西路铺位自编33号铺之一     

   编:     /            

人:邓先生

   话:020-86600990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城南科技园2306    

   编:528000   

人:梁思琦 

   话:13600056645   

   真:0757-88829882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21025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nocap 发表于 2022-10-26 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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