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城区雨污分流“微改造”项目(南片城区)-第一批次

禅城区 6个月前 xi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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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7-440604-04-01-312166

投资项目名称

南庄城区雨污分流“微改造”项目(南片城区)-第一批次

招标项目名称

南庄城区雨污分流“微改造”项目(南片城区)-第一批次

标段(包)名称

 南庄城区雨污分流“微改造”项目(南片城区)-第一批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禅城区财政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工程概算总投资核定为976.73万元。

招标内容

对南庄镇南片城区排入河涌污水进行收集,就近接入现状南片城区污水主干管网中,雨水收集后就近排入河涌内。南庄镇南片城区新建雨、污水管道总长约 3700 米,管径为 DN75~DN400。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245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8143776.19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企业资质: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

5.1.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企业资质: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的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类别:供排水施工类)查询的结果为准。)

5.2凡是参与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 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5.3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的投标。

5.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5月至 2023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5月至 2023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 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8.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11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交易指南 ”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 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  23日18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4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4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4.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14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佛山市晋投建公用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解放路二号之2

招标人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757-85336016

招标代理机构

海浪环境水务(广东)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鄱阳村西区一巷28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757-83390289

招标监督机构

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310586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4.投标保证金

4.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1.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4.1.2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4.1.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5.其他

5.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3 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包括授权参与开标会议等事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个月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5.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海浪环境水务(广东)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xianyu 发表于 2023-11-24 9: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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