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40605-04-01-649535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海区西樵西岸山水田园文旅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西岸银湖栈道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海区西樵西岸山水田园文旅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西岸银湖栈道建设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南海区西樵西岸山水田园文旅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西岸银湖栈道建设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为南海区西樵西岸山水田园文旅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西岸银湖栈道建设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主要内容为拟新建银湖栈道,总长度约2公里,栈道宽度2.3米;对部分原有道路改建健步路约0.6公里,宽度 1.5 米等结构工程、园建工程,具体内容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为南海区西樵西岸山水田园文旅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西岸银湖栈道建设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主要内容为拟新建银湖栈道,总长度约2公里,栈道宽度2.3米;对部分原有道路改建健步路约0.6公里,宽度 1.5 米等结构工程、园建工程,具体内容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2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时间以各部分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尊重当地村文村规,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或者个人协调的问题时,应主动自行解决,发包人只负责协助,本工程工期不因上述情况而延长。 |
|||
最高投标限价 |
10847156.39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最新要求为准,人员信息登记可由投标人从信息登记企业入口登录后提供网页打印件)。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5月至 2023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5月至 2023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1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对4.6.4、4.7款补充: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10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foshan.gov.cn)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3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4日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4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206-5)(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4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206-5)(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
|
招标人联系人 |
廖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80246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鼎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北路60号东成广场3幢1311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蒙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773283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7-81253005、0757-8632758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条件 南海区西樵西岸山水田园文旅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西岸银湖栈道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樵字投审〔202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南海区西樵西岸山水田园文旅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西岸银湖栈道建设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樵字投审〔2023〕5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正。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其他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鼎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