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605-04-01-255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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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丹灶镇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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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丹灶镇银河社区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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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丹灶镇银河社区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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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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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丹灶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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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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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建设区域池塘为合作社所有,鱼塘连片集中,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管理基础。主要养殖鲈鱼、草鱼、青鱼、鲢鱼、鳙鱼等水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价值。区域内池塘集中连片,规格、形状相似,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便利。项目区周边交通便利,为项目建成后的观光展示提供了有利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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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丹灶镇银河社区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监控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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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24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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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7,39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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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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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燃气工程等住建领域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类型: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1.1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需提供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2)》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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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6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类工程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合同协议书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中标公示(或公告)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⑤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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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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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2日09时3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1)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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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注:(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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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14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20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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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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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银河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大杏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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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巫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5410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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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嘉燊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华翠南路18号B09-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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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先生、刘小姐 |
联系电话 |
1751204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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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57-81253005、0757-86286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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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嘉燊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