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红旗路上、下匝道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6-440606-04-01-261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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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顺德区红旗路上、下匝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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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顺德区红旗路上、下匝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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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顺德区红旗路上、下匝道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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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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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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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资金来源由区 财政资金和容桂街道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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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红旗路与华基路交叉位置附近,共包含新建上下匝道各一条,是一级公路的上下匝道。其中 N匝道(上匝道)采用直连式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路线东西走向,设计速度40km/h,匝道横断面宽8.5m,设计中线线形为一直线,路线总长673.664m,其中桥梁段长 539.536m,路基段长134.128m。S 匝道(下匝道)采用直连式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路线东西走向,设计速度 40km/h,匝道横断面宽 8.5m,设计中线线形最小半径 480.5m,总长 543.001m,其中路线桥梁段长413.401m,路基段长129.60m。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总投资费用约为14873.04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10260.39万元。招标范围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及管线综合、管线迁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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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含效果图,如需)、详勘、定测、地下物探、施工图设计(含效果图,如需)、概预算(含三级工程量清单)、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和拆迁工作量统计、重大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包含临时交通组织方案设计沿线设施保护方案设计等)、管线迁改以及工程设计变更(含变更的概预算)、后续服务(含招标配合及施工配合)、专业设计配合服务、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工作、交竣工验收服务、协助完成规划报建、施工报建、外业验收、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等后续服务,并根据要求选派设计人员驻场提供施工配合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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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周期计划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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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2,888,448.6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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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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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有效资质: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1.2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投标。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5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在最新发布佛山市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4.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8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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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体现的该业绩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建安费≥50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设计工作(至少包含桥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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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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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4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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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4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指定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2.投标人进入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 开标当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如离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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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4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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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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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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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曾工、余工 |
联系电话 |
0757-22836885、0757-22836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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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2号卓越大厦8楼8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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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22660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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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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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详见公告附件。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