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6-440606-04-01-4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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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省道S123线顺德区碧桂路至扁窖段路面修复工程(K39+400-K45+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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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省道S123线顺德区碧桂路至扁窖段路面修复工程(K39+400-K45+700)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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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省道S123线顺德区碧桂路至扁窖段路面修复工程(K39+400-K45+700)一期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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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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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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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区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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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顺德区容桂街道,起点K44+220在昌宝路交叉口附近,途径昌宝路、新发路、新有路,终点K45+700(不包含扁滘跨线桥)位于容桂站附近,路线全长1.48公里,为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道路机动车道路面病害进行修复;对道路机动车道路面铣刨4cm沥青混凝土,然后重新铺设4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按现状恢复交通标线;对灯控交叉口进行微改造设计;疏通现状排水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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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路面修复、沥青罩面、交通设施、市政排水管网疏通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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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3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实际交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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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预算价和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清单预算价:¥8,392,348元,最高投标限价为:¥7,553,113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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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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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从业资质二类(甲级)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1至附录5。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土建工程施工单位)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注:投标人无上述信用评价的视为未被评定为D级。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 ,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6.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 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 ,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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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至少1项公路工程(须含沥青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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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1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22836750、0757-83991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佛山市) 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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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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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9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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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 (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后若离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有效的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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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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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佛山市)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佛山市) 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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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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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曾工、余工 |
联系电话 |
0757-22836885、22836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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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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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先生、梁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2231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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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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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附件2:评定分离办法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