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020-440604-48-01-080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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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澜改片区北片市政道路项目-横一路(第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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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澜改片区北片市政道路项目-横一路(第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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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澜改片区北片市政道路项目-横一路(第一标段)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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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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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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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禅城区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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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1.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 1.2 项目建设规模:横一路为西东走向,路线西起汾江南路,沿线途经纵三路,东止纵五路,规划路线全长约682.762m,道路红线宽度15m,双向2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1.3 定额工期:/日历天,计划工期:168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工期始计时间具体以监理单位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1.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0,853,850.19(元) 1.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本项目包括澜改片区北片市政道路项目-横一路(第一标段)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招标控制价:20,853,850.19(元)。 1.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1.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1.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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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项目包括澜改片区北片市政道路项目-横一路(第一标段)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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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168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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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20,853,850.1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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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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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1.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1.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1.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1.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1.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1.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1.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1)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二级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1.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1.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1.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1.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1.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1.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1.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1.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进行管理,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且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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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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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9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1.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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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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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9月28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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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 1.1.2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 1.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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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27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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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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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澜石魁奇二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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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0757-83139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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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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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81993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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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3105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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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条件 澜改片区北片市政道路项目-横一路(第一标段)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禅发改投审〔2021〕50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澜改片区北片市政道路项目-横一路(第一标段)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1〕65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投标保证金 2.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电子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3.其他 3.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3.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