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镇凤翔湾片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监理

禅城区 7个月前 xi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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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庄镇凤翔湾片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禅发改投审〔2023〕23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晋投建公用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南庄镇凤翔湾片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监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禅政数监管〔2023〕43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凤翔湾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南庄镇凤翔湾片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采用

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道路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30km/h。具体构成如下:

1)横一路:采用双向两车道城市支路标准,道路规划线位,起于纵一路,呈东西走向,终于纵二路,红线宽度20米,路线实施全长226.115米。

2)横二路:采用双向两车道城市次干路标准,道路规划线位,起于纵一路,呈东西走向,终于新明珠配建道路,红线宽度20米,路线实施全长217.246米。

3)纵一路:采用双向两车道城市次干路标准,道路规划线位,起于滨江路,呈南北走向,终于现状魁奇路辅路,红线宽度 20 米,路线实施全长 509.989米。

4)纵二路:采用双向两车道城市支路标准,道路规划线位,起于滨江路,呈南北走向,终于新明珠配建道路,红线宽度20米,路线实施全长234.105米。

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结构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等。

2.3 定额工期:654日历天,计划工期:654日历天,其中:

①横一路:定额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②横二路:定额工期:165日历天,计划工期:165日历天;

③纵一路:定额工期:190日历天,计划工期:190日历天;

④纵二路:定额工期:149日历天,计划工期:149日历天。

各道路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天、雾天等(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而延长。

2.4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204702.52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的工程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以及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监理平行检测等相关服务。

2.5.2 监理工程内容:为南庄镇凤翔湾片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提供施工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保修阶段、施工安全、竣工验收、结算、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检测、审查、备案等提供监理服务并协助委托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提供建设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控制管理(含工程款支付审核、现场计量、审查核对结算文件、索赔处理、材料价格咨询控制等)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费用均包含在监理服务费中。

2.5.3因不同道路获取土地时间不同,本工程施工存在分段、分批实施的可能,中标人报价时已经知悉本工程存在分段、分批实施的可能并须无条件配合。工程的分段、分批实施的相关费用均已视为包含在中标的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不予以增加。

2.5.4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归档缺陷责任期满付清工程款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财政部门终审的竣工结算)。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3月至 2023 8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进行管理,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且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9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1019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1019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晋投建公用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恒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解放路之2号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6座1604单元

   编:528000

   编:528000

人:罗工

人:吕先生

   话:0757-85336016

   话:0757-86227303

   真:/

   真:0757-8628201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3928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恒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xianyu 发表于 2023-10-09 6: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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