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北战新区(白坭)聚龙湾产业园--园区服务中心项目已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6-440607-04-01-379916,招标人为 佛山市西江科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本项目 佛北战新区(白坭)聚龙湾产业园--园区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白坭镇白金路肯富来水泵厂北侧,面积约64.46亩。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建安费不超50000万元。本期拟建设约110000.00㎡的商业综合体,最大建筑高度约99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000㎡(商业53000㎡、人才公寓11500㎡、酒店8500㎡、政务办公4000㎡),地下建筑面积32000㎡。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内容具体包括:建筑(含节能及绿色建筑、碳排放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结构(含装配式)、给排水、强弱电、消防、防雷,人防设计、幕墙设计、中央空调系统设计、基坑设计、智能化系统设计、泛光照明工程、室内装修设计(不含商铺内部,酒店银行自行装修,含行政办公及塔楼办公区公共部分)、园林景观设计、外电设计、室外道路交通及相关提升工程设计以及所有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全部深化设计内容等。
2.3 总体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初稿;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及经审图部门或相关审批审查部门提出问题后,根据评审意见1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修编稿。
(2)在招标人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及预算编制,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为完成佛北战新区(白坭)聚龙湾产业园--园区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包含向相关部门报批方案、设计文件审查,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和设计变更对应的预算编制)、后期咨询服务、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125,095.00元。
2.5 承包方式:√ 固定折率包干。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6.2造价质量要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造价咨询文件编制办法、技术经济指标、相关行业规定,并满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委托人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④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上述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企业类别:工程设计企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 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系统导出的电子盖章版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须承接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单项合同规模为投资额 38000 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9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27 日14时0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10 月 27 日14时0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以及取得交易员资格的本人到场递交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西江科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工业大道16-1号之八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 |
邮 编:528131 |
邮 编:528100 |
联 系 人:陈工 |
联 系 人:钱先生 |
电 话:0757-87563201 |
电 话: 0757-87783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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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2023 年 9 月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