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沙岛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丹字投审〔2023〕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沙岛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Ⅱ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岛
2.2 项目建设规模:金沙岛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估算总投资15390.00万元。金沙岛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Ⅱ标段)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一:其他零散建筑加固和外立面修缮项目,修缮项目原为大湿地公园内售票、辅助用房等4栋单体建筑,修缮项目占地1761.57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3340.94平方米。修缮内容包括有结构加固、各楼层修缮、屋顶修缮、屋顶防水修缮、外墙修缮、主入口及楼梯修缮等,项目建安费约680万元。
项目二:公共服务驿站改造提升项目,提升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提升内容包括有外墙改造、室内装修等, 项目建安费约595万元。
项目三:大藤文化驿站修缮提升工程,占地约631.95 平方米,修缮提升建筑面积约664.32㎡。修缮提升内容包括有建筑外立面设计、防水设计、结构加固、钢结构屋面修缮、屋顶花园修缮、消防设计、各区域室内设计等,项目建安费约500万元。
2.3设计周期:总体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金沙岛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Ⅱ标段)整体验收合格(具体以招标人/代建人要求的为准)。
2.3.1 项目一各阶段工作设计周期要求:
(1)签订合同后 14个日历天内,需提交完整方案设计文件。
(2)方案经招标人/代建人确认后 2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给招标人/代建人确认,经招标人/代建人确认后送审图机构审核;
(3)审图机构提出意见后 2 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提交审核;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2.3.2项目二各阶段工作设计周期要求:
(1)签订合同后 20 个日历天内,需提交完整方案设计文件。
(2)方案经招标人/代建人确认后 3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给招标人/代建人确认,经招标人/代建人确认后送审图机构审核;
(3)审图机构提出意见后 2 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提交审核;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2.3.3项目三各阶段工作设计周期要求:
(1)签订合同后14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给招标人/代建人确认,经招标人/代建人确认后送审图机构审核;
(2)审图机构提出意见后 2 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提交审核;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注:本项目项目一、项目二和项目三设计工作须同步进行,在本项目服务周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周期等相关情况,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不得作为向招标人/代建人索赔的依据。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投标最高限价:
(1)工程设计工作:项目一、项目二主要设计内容包括方案及施工图两阶段设计、施工现场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竣工图审核等后续服务。项目三主要设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竣工图审核等后续服务。
(2)完成规划报建行政报批报审所须的全部图纸、资料以及配合报审的相关工作。设计报审过程中向各职能部门缴纳的相关规费由招标人/代建人承担,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本项目设计费投标折率最高限价为:100%。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或以上),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企业类别:工程设计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9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须递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须具有交易员资格)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供)、③递交投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高小姐 电 话:0757-85400621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睿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513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翁小姐 电 话:0757-86783361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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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睿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