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僚莘路以西、吉庆道以北地块C区配建小学新建项目设计

顺德区 1年前 (2023) xi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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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僚莘路以西、吉庆道以北地块C区配建小学新建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僚莘路以西、吉庆道以北地块C区配建小学新建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备案,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绍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僚莘路以西、吉庆道以北地块C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北滘会展南学校项目位于顺德区北滘,将新建成一所小学,最大规模可容纳42个小学班每班约45人,最大招生规模约为1890人。学校计容面积约67061.2平方米,学校规划占地总面积为33530.6㎡。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楼、图书馆、食堂、宿舍楼、报告厅、医务室、配电房等组成总投资 (不含建设用地费用、建设期利息)4.50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暂定4.00亿元最终金额以招标人审批金额为准。

注:以上所描述的建设内容仅为概述,最终设计内容与规模中标人需按招标人及规划、国土等相关行政部门要求进行。详细建设标准详见“第五章勘察设计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北滘镇僚莘路以西、吉庆道以北地块配建小学标准》”。

2.3服务时限要求:

2.3.1总体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3.2总的设计周期为115天(不含设计审批时间),具体如下:

1建筑方案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

2建筑方案经发包人定版后,20个日历天内配合招标人完成规划报建送审;

3)规划报建通过之日起45个日历天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

4初步设计完成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完成土建施工图送审

2.3.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内容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僚莘路以西、吉庆道以北地块C区配建小学新建项目设计服务,具体如下:(1)中标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方案设计(含规划、单体方案、工程投资估算等以及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地震安全评估报告)报建阶段及相关工作负责完成报建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以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材料设备选型的设计配合驻场设计报审报建图档资料管理配合服务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阶段的设计监造与现场服务工程结算配合服务等。2)工作范围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钢结构设计、结构设计、全区BIM设计审核咨询、装配式建筑全过程咨询设计(含构件深化设计及拆解)、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含软装设计)、室外市政园林绿化设计(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室外广场、滨水河岸设计、停车场、运动场、供电系统、照明系统、广播音响系统、安全防范监视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室外给排水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系统、室外各种管线综合平衡等设计)、岩土设计、10KV永久供电及配电设计、弱电与智能化系统设计(通信网络系统、电子会议系统、新闻发布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弱电防雷系统、机房工程等)、给排水设计、空调设计、消防设计、基坑设计(含施工图)、人防工程设计、饭堂(含餐厅、厨房和设备的设计)、图书馆阅览系统及装修设计、特殊功能室设计(含实验室、大礼堂、体育馆等)、电梯工程设计与相关配合、管线综合平衡设计、舞台声光电及机械设备相关设计、室内外标识信息系统设计、停车场交通设施及标识划线、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含绿色建筑设计)、铝合金门窗、幕墙、泛光照明等设计、修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节能审查报告二次深化工作3)各阶段的工作须满足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以及第五章勘察设计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北滘镇僚莘路以西、吉庆道以北地块配建小学标准》的要求。

2.4.2投标总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185,792.00元投标折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2.5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6 质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科学,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要求设计深度要求:满足本项目的功能需求以及各阶段设计与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工程设计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5.2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32月至2023年7)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  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6.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82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3168。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14930

7.1.2 开标时间:2023年914930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指定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

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选择是否离场,如离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顺德区绍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人:林工

   话:0757-22215068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611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黄庆钜、肖贵梅

   话:0757-86329619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13号承业大厦第八层809单元

   编:52820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编:528300

 

 

202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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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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