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顺德预制菜产业发展基地 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8-440606-04-01-963896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顺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代建单位)为广东顺德中心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本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顺德预制菜产业发展基地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顺德预制菜产业发展基地总投资约13.9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总用地面积约14.0万平方米(约209.99亩),总建筑面积约26.5万平方米。
其中,首期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1.06万平方米(约165.89亩)。主要建设1栋办公楼及预制菜研发展示中心(其中地下室考虑人防及园区车位需求)、若干栋预制菜加工车间、1栋冷库(计容面积不小于5.8万平方米,库容约3万吨)、机修车间及污水集中处理中心等配套工程,以及配套室外绿化、管网、铺装、城市道路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总投资不超10.48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其中工程费约8.30亿元。建筑面积上限参照用地规划条件要求。
项目远期地块净用地面积约2.9万平方米(约44.1亩),主要建设1栋冷库(库容约10.6万立方米,容纳重量约2万吨)和1栋预制菜加工车间,总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45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其中工程费约2.85亿元。具体规模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人确定的实施方案为准。
2.2.1招标范围:
(1)项目勘察部分:
①岩土勘察:
负责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补勘(若需)和超前钻(若需)。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制定勘察方案、现场钻孔、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为满足本项目工程和周边相关工程(若需)设计需要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工作,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基坑支护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等,全部勘察文件的编制(须按相关规定通过审查与备案)和相关配合服务。
各阶段的勘察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勘察过程须按照勘察外业见证管理相关规定配合甲方及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预计勘察工作量:进尺暂定16000米(其中本期暂定12000米,远期暂定4000米)。
②工程物探:
负责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工程物探,包括但不限于电缆、给水、雨污水、通信、燃气、输油等各类管线探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制定物探方案、现场探测作业等为满足本项目工程和周边相关工程(若需)设计需要所涉及的全部工程物探工作,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地下管线探测资料,出具成果报告和相关配合服务。
工程物探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预计物探工作量:探测暂定面积185000平方米(其中本期暂定150000平方米,远期暂定35000平方米)。
③土壤氡浓度检测:
负责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土壤氡浓度检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制定检测方案、现场探测作业等为满足本项目工程和周边相关工程(若需)设计需要所涉及的工程土壤氡浓度检测工作,提供设计所需土壤氡浓度检测资料,出具成果报告和相关配合服务。
土壤氡浓度检测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预计土壤氡浓度检测工作量:暂定检测范围为建筑物基地面积范围,约60000平方米(其中本期暂定45000平方米,远期暂定15000平方米)。
(2)工程设计范围:
从初步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概算编制及配合服务等。主要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审核并确认)、变更工程设计(含估算编制)、竣工图审核、配合全过程报审报建及各项验收工作等。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含指标计算、室外管线综合设计、竖向设计、绿化布置、道路交通、总平面布置、围墙等)、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含精装修)、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暖通;专业工程包括冷库设计、降噪设计、减震设计、消防、人防、防雷、高低压供配电、智能化、钢结构(若需)、幕墙(若需)、基坑支护、边坡治理(若需)、土石方平衡(若需)、大门、电梯、泛光照明(含建筑及景观等)、导视标识(室内外导视系统设计)、抗震支架、弱电及消防控制中心机房、机修车间、发电机房(若需)、光伏发电(若需)、氮气储存、氮气(蒸汽)输送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雨水回收系统(若需)、环保工程、室外配套(含管网、道路、桥涵(如需)、绿化、景观(含自动喷灌系统)、燃气(如需)、与项目连接的出入口(含红线外道路、景观与桥涵等)、场地内的管线迁改(如需)、停车场、连廊、汽车充电桩等);绿色建筑、节能、海绵城市、BIM设计咨询(如需);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施工临水临电设计等。食品加工线设计不包含在本项目设计范围。设计方须提供设备选型意见,并按照项目的特殊工艺设计要求进行建筑、结构及其配套设备专业的设计。
2.3 服务周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相关阶段成果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首期勘察设计范围服务时间节点:
(1)勘察工作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首期勘察外业施工,勘察外业施工完成后15日历天内完成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编制并通过审查,提供审查通过的完整正式的详勘资料。
(2)设计工作时间要求:
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及初步设计(含首期、远期)初稿(工程方案),内容包括建设必要性论证、经济合理性论证、规划方案、建筑设计、初步勘察分析、环境影响分析、场地现状分析、交通影响分析等,并进行不少于2个方案的比选(如需)。
②方案深化设计及初步设计初稿(工程方案)完成后,10日历天内通过初步设计技术评审并修改完善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建设单位决策。
③初步设计完成后,30日历天完成首期桩基础及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具体设计内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并通过招标人(或第三方咨询单位)、建设单位等审核,同步配合完成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
④桩基础及基坑支护施工图完成后,招标人发出工作任务通知后30日历天完成首期除桩基础及基坑支护之外的其他卷册施工图设计(含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具体设计内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并通过招标人(或第三方咨询单位)、建设单位等审核,同步配合完成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
⑤远期勘察设计范围服务期时间节点参考首期要求,具体启动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若招标人要求对上述勘察设计周期进行调整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总价为:20,090,560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2,480,560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7,610,000元。
2.5承包方式:工程勘察部分固定单价包干,工程设计部分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应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尤其是强制性规范),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足本合同工程的功能需求。在控制投资的同时,做到美观、适用、安全、经济,并具备良好的节能环保特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2.6.2中标人的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编制深度、《冷库设计标准》(GB 50072-2021)及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并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招标人要求对设计进行深化、优化。中标人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达到合同约定的相应设计深度负总体责任。
2.6.3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7.4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名,且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为: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即:勘察单位需持有“工程勘察企业”的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工程设计企业”的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承担建筑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还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
4.5.2 对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成员单位委派):
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含设计、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含设计、勘察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设计业绩要求
4.7.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牵头人单位)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初步设计批复(批准)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施工图审查文件)日期为准)曾完成过至少一项总投资8.38亿元(或以上)或建筑面积17.6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工业建筑工程:分为厂房(机房、车间)仓库、辅助附属设施等。其中,①仓库按用途划分为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的成品库、原材料库、物资储备库、冷藏库等。②厂房(机房)包括各行业工矿企业用于生产的工业厂房和机房等,按照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层厂房、多层厂房和高层厂房,按照跨度可分为大型厂房、中型广房、小型厂房。
投标人须提交材料(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全的不得分):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复印件;③初步设计批复(批准)(或施工图合格证(施工图审查文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交该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附业主联系方式。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8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9月12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23 年9月12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0.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广东顺德中心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高村村裕和东路 102 号2号5楼 |
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邮编: |
528000 |
邮编: |
528200 |
联系人: |
李小姐 |
联系人: |
卢先生 |
电话: |
0757-22972812 |
电话: |
0757-86312820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2023年 8 月22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