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建发淼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项目代码:2302-440607-04-01-645546 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建发淼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红云路以北、龙岩路以东地块一。
2.2 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687.51㎡,容积率上限2.3,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66181.27㎡,计容面积约47581.2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8181.27㎡(含600㎡配套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18000㎡,地上建筑限高60米。
2.3工程内容:项目主要规划建设为商业、公寓和酒店(酒店式公寓),打造成为园区内高端舒适的生活服务配套项目。
2.4监理服务期:委托人对监理人签发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开始,至本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结算完成,并跟踪至缺陷责任期满止。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限为最晚完成部分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以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上注明的日期为准)后2年,跟踪期不计算进监理期。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计划工期约28个月(与招标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一致,最终以招标人的具体需求为准)。
2.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323,625.40(元)。
2.6 招标内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邻里中心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阶段及后续变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采购,不含燃气);竣工结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全阶段的全部专业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会审;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审查主要建筑材料、主要设备的订货和核定其性能;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投资控制;跟进工程验收及主持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程保修期内工程量的确认和施工质量监督等监理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2)地基处理工程(含护坡);(3)全部土建结构工程、建筑工程、超前钻(如采用灌注桩)、幕墙或铝合金门窗工程、消防工程、装配式工程、防雷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样板房(如有)、室内外(含样板房及招商中心)装饰装修(精装修含软装)、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钢结构工程、外墙装饰工程;(4)室外工程:包括红线范围内市政道路、给排水、园林景观、室外照明(含泛光如需)、信号覆盖及光纤到户、停车场交通系统、标识导视系统(含车位划线、室外园建导视、建筑外立面标识)、室外综合管线等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5)表(本协议中的“表”如无特别说明即指总表)前及表后的室外永久用水、用电接驳、电房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6)栏杆工程、人防土建、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入户门、防火门、管井门、防火卷帘工程;(7)表后生活给水、排水工程;(8)表后强电工程、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的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9)与本工程有关的室内各种设备安装、调试;(10)与本工程综合验收有关的其他各种工程和施工图外的现场签证,但施工图(含备案所需)以外的增加工程除外;(11)负责对总包单位及委托人直接分包单位施工期劳务人员在册人数及工资发放情况实施监控及备案、以及在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成本控制、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过程监理,并组织协调好各方关系,协助完成各项工程的报建、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工程项目验收办证等与本次监理有关的所有工程,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配合委托人审计相关工作(最终以委托人的具体需求为准)。
2.7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8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与相关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合格。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理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2.9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要求: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理工作,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注: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工程监理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新诚信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或网页截图)。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或土木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新诚信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处罚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6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目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9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监理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建发淼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757-8776873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梁工、霍工
电 话: 0757-86283490-802/805
传 真: 0757-86283490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招标公告编制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