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南发改资里字投审〔202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一环北延伸段与白沙涌交界处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厂土建总设计规模为1.5万m³/d,近期设备安装规模为0.75万m³/d,主要单体内容包括:综合处理间(内设事故池、粗格栅、调节池、污水提升泵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膜格栅、水解酸化池、生化池、MBR池、鼓风机房、除臭间、加药间、污泥贮池、污泥脱水间、曝气生物滤池等)、臭氧接触池、臭氧制备间、液氧站、变配电室、办公楼及通风塔、厂区道路等。项目总投资约37223.51万元。
2.3 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BIM技术服务等工作。
2.4.1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按招标人相关授权,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包括不限于项目前期管理(含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结算管理以及质量、进度、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档案管理等服务至质保期满后。(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合同)
2.4.2 BIM 技术服务:
BIM技术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的前期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的BIM技术应用。(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合同)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报价)为:6600645.53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结算费率。
2.6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4.6.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6.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6.3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证书(或原注册造价师证书)。
4.6.4 资料员: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 年11月至 2023 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对社保管理相应文件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扫描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9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4.9.1及4.9.2的业绩)
4.9.1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承接过至少1项总投资为1亿元或以上的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9.2 工程BIM技术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承接过至少1项总投资为1亿元或以上的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BIM技术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如上述资料均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资料(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上述4.9.1或4.9.2可以为同一个合同范围内的业绩,也可以不同合同的业绩。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5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年6月7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6月7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开标四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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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
联系人:郭工 |
联系人:杨小姐 |
电话:0757-85633365 |
电话:0757-83939030 |
传 真:/ |
传真:0757-83939018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招标公告编制人: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