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配套市政道路10kV外部电源接入工程

南海区 2年前 (2023) n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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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配套市政道路10kV外部电源接入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南发改资【2019】38号、南发改资里字【2019】4号,南发改资里字【2019】6号 、南发改资里字【2020】26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其中里水镇草场工业大道、里广路改造项目、里水镇环镇北路工程项目(里官路至佛山一环段)的建设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里水镇环镇北路工程(佛山一环-东秀路)项目的建设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配套市政道路10kV外部电源接入工程包括3个单项工程,分别为:里水镇环镇北路工程项目(里官路至佛山一环段)10kV外部电源接入工程、里水镇环镇北路工程(佛山一环-东秀路)项目10kV外部电源接入工程、里水镇草场工业大道、里广路改造项目10kV外部电源接入工程。

其中:

里水镇环镇北路工程项目(里官路至佛山一环段)10kV外部电源接入工程,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预装式箱变安装、敷设电缆、电缆保护管、浇筑混凝土检查井、安装标志牌及桥架等。

里水镇环镇北路工程(佛山一环-东秀路)项目10kV外部电源接入工程,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预装式箱变安装、敷设电缆、电缆保护管、浇筑混凝土检查井、安装标志牌及杆上装置等。

里水镇草场工业大道、里广路改造项目10kV外部电源接入工程,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预装式箱变安装、敷设电缆、电缆保护管、浇筑混凝土检查井、安装标志牌等。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交叉施工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对南海区有轨电车里水示范段配套市政道路10kV外部电源接入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12,439,812.66元,其中(1)里水镇草场工业大道、里广路改造项目10kV外部电源接入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393,343.20元;(2)里水镇环镇北路工程项目(里官路至佛山一环段)10kV外部电源接入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643,555.13元;(3)里水镇环镇北路工程(佛山一环-东秀路)项目10kV外部电源接入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402,914.33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企业的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①、②和③的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五级以上(含五级)。

③投标人必须已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KV及以下项目施工承包商评价备案,相关企业名录以广电办建〔2022〕18号文施工20KV及以下目录为准,投标人需提供广电办建〔2022〕18号文复印件,并且投标人须同时通过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审查备案,相关企业名录以生技部20230023号文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生技部20230023号文复印件。本项目招投标期间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相关精神执行。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同时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或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1)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

4.7.1现场负责人3名,须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2安全负责人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3专职安全人员3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注:上述人员与项目负责人均不能互相兼任,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 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扣分,或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对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载明的时间为准),须承接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或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kV或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核准的方为有效)及合同协议书等,如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牵头人。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5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4.87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5 日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注:(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8楼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 编: 528200

联系人:蓝水玲

联 系 人:范国泉

电话:0757-86319790

电 话:0757-85856659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3年5月15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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