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华南环境科技产业项目(江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顺德区 2年前 (2023) xian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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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顺德区华南环境科技产业项目(江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江村工业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江村工业园,工程实施路段全长约3.775公里,拟对江村工业园区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进行改造建设,改造建设道路包括慧商二路、江村工业大道、慧商一路、营商路、慧商三路和慧商四路、临时便道,道路标准断面宽24~36米,机动车道设置为双向六车道和双向四车道,路面结构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占地面积约11.38万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21184975.8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市政部分、排水部分、给水部分、交通部分、电气部分、交通信号灯监控部分、照明部分、绿化部分,其中:

(1)市政部分:拆除原有路面及混凝土障碍物,迁移原有路灯及苗木、挖填路基土方、路基换填石渣软基处理、水泥搅拌桩软基处理、新建混凝土路面、新建透水沥青混凝土非车行道、新建透水砖人行道、新建路侧石、新建止车石、新建警示柱、新建人行道栏杆、新建中央分隔栏等;

(2)排水部分:敷设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最大管径1800mm)、敷设实壁PE污水管道(最大管径400mm)、新建雨水检查井、雨水沉泥井、双篦雨水口、八字出水口、污水检查井,最大井径为3600*3000mm、井口提升等;

(3)给水部分:敷设球墨铸铁管DN150、DN200、DN300以及DN400,直缝焊接钢管Ф159x4.5、Ф219x6、Ф325x8以及Ф426x8,消防栓连接管道,塑钢管DN100,新建闸阀井、蝶阀井、排气阀井、排泥井、支墩和加固墩,安装管道配件等;

(4)交通部分:划热熔反光型涂料标线及标志、新建铝合金标志板及标志杆、新建限高门架等;

(5)电气部分:敷设电力管道及通信管道、新建混凝土电缆沟、电缆井、安装标志桩及标志牌、制作过桥桁架、挖填沟槽土方、迁移电线杆、变压器、充电桩等;

(6)交通信号灯监控部分:安装交通配电箱、交通信号控制机、交通监控控制机、抱杆设备箱、电子警察抓拍单元、全景摄像机、环保频闪灯、环保爆闪灯、机动车及人行道信号灯具、灯杆、电子警察监控杆、终端服务器、交换机、光纤收发器、存储服务器、硬盘录像机、敷设电缆管、敷设电源线及信号线、砌筑接线井、租用光纤、挖填沟槽土方等;

(7)照明部分:安装箱变、配电箱、制作箱变围栏、基础、新建4米庭院灯、12米单臂路灯、12米双臂路灯、13m两火投射灯、13m三火投射灯、敷设电缆及电缆管、砌筑电缆检查井、安装接地装置、变压器系统调试、送配电系统调试、接地装置调试、挖填沟槽土方、拆除现状路灯等;

(8)绿化部分:种植土回填、乔灌木、地被种植养护等;

(9)具体做法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 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 2022 10 月至 2023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10 月至 2023 3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8.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 4 2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5 11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 5 11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和中路1号

邮         编:528322

联 系 人:潘工

电         话:0757-2553815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西路23号新旺力商厦10楼1001室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757-22209065

传         真:0757-22209032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300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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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xianyu 发表于 2023-04-20 17: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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