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阳村居委会岗美村民小组房屋重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高明区 2年前 (2022) nocap
86 0

项目编号:GC2022(GM)XZ0044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阳村居委会岗美村民小组房屋重建工程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明经济投审〔2022〕3号文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岗美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阳居委员会岗美村房屋重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明政数监管核〔2022〕25号文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阳村委员会岗美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阳村居委员会岗美村1项目用地面积6650m2, 项项目对明城镇岗美村19户居民房屋进行搬迁至原卫校地块重建,总规划安置房建设面积为6550平方米, 其中拆除重建补偿金额置换为补偿面积4481.34平方米,超出拆除重建补偿面积部分为村民自行承担建设费用,本项目只针对拆除重建补偿面积部分。每栋均按不超15米的4层建设。超出拆除重建补偿面积部分为村民自行承担建设费用,本项目只针对拆除重建补偿面积部分。每栋均按不超15米的4层建设。 

(2) 新建村文化室建筑。

(3) (3)道路、供电、给排水配套(包括排水工程、道路硬底化、园建工程及拆除安置房)

2.3 计划工期:12 个月

2.3.1勘察设计周期:村民同意整体方案 2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及施工图预算(含电子文件);配合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后  1 年。

2.3.2施工工期要求: 12 个月,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2.4 本招标工程共 1 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内容具体如下:

1)勘察设计包括:根据项目可研批复文件、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和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本项目工程勘察及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相关技术服务(如施工工艺指导及变更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不包括村场市政规划设计),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工程施工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的施工、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移交阶段、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修复、保修期服务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

3)其它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估、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保险、竣工图编制、劳动安全卫生评审、归档资料等,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

2.4.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总金额为:¥23527701.07元,其中:

(一)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83027.60元。

(二)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2844673.47元。

2.5 承包方式:勘察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设备购置、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包限额设计、包造价控制、包预结算编制、包税金、竣工图编制、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包保修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2.6 工程质量要求:

2.6.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

1)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工程设计要求做到一户一图,并和各户村民做好政府扶建部分和超过补偿的加建部分面积。

2.6.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1或(2)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下列①和②资质: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名,且须由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委派)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6.3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4 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6.5 以上拟派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 专职安全人员1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委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8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6 202211)为以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7根据《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的潜在投标人,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12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0118 0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0118 0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 因疫情防控,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须带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核验身份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岗美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阳村民委员会岗美村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张学村245号张学写字楼5楼

邮编:528500

邮编:528500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人:先生

电话:18125763375

电话: 0757-88288601

传真:/

传真: 0757-8828860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监督部门: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话:0757-88618232,0757-88620838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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