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消防大队东侧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顺府办函[2022]20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大良健民路1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消防救援大队营区东侧。场地边坡位于消防大队大楼东南侧,为修建消防大队营区人工开挖形成的岩质边坡,该边坡高约8~11米,长约160米,坡向315°,坡脚下修建有浆砌块石挡土墙,高约5~7m,东北部区域挡墙近直立,其它区域挡墙坡度约75°,坡顶为自然山体,坡脚挡墙前缘约2m处为消防队车库、食堂和生活区等建筑。由于上部不稳定边坡坡面植被稀疏,岩石风化强烈,节理裂隙发育,岩石劈碎,顶部存在较多临空面和危岩体,偶有掉块现场发生;且部分历史崩塌体仍堆积于挡墙内侧,受强降雨影响,堆积体易发生次生灾害,对挡墙及坡脚人员威胁较大。综上,该不稳定坡段稳定性较差,存在变形失稳的可能性,对坡顶挡墙、坡脚消防队车库、食堂和生活区等建筑造成一定威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需尽快对边坡进行复绿及做好边坡截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渗入岩土体,对挡墙进行加固处理,对该不稳定坡段进行治理工程,以彻底消除隐患。项目总投资约538.1500万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4,001,559.22元;最高投标限价:¥3,627,413.43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标段招标内容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消防大队东侧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地质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
4.4.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4.3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6.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280万元或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7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16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11 月 16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 号恒实置业广场1 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注:①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即可离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无需参加开标会,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4楼
邮 编:528300
联系人:戴工、曾工
电 话:0757-22836879、22836885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1座806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张工、颜工
电 话:0757-83350166
传 真:0757-8335016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2022年 10 月 26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