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城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二期建设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顺发改资〔2022〕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顺政数招核〔2022〕30号核准,现对该工程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地块之二。项目规划总用地约5897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538平方米,其中最大建筑高度为25.8m,最大跨径为42.2m,最大单体面积为2219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食堂宿舍楼及室外运动场地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1093.23万元,其中:工程费约38987.24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且所有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审定之日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538,073.2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项目监理招标内容:本项目规划批复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含采购)以及保修期全阶段的全部专业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暖通、装修装饰、消防、节能、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电梯、园林景观等相关工作及水保监测等专业,具体以委托人及代建人的要求为准],以及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进度款审核、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全过程全专业的监理服务,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及代建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变更、采购、试验、安装、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和备案、整改、结算、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并协助委托人及代建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协助委托人及代建人以及协调工程有关各方办理和获取项目相关奖项(如委托人及代建人有要求)。
2.6 承包方式:☑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7 监理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8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9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安全事故。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 甲 级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监理类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 房屋建筑工程(或土木建筑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两次(或以上)。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一项(或以上)。
注: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投标人还须承诺在本工程监理中标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签订合同前能够撤离其他项目的职务并专职服务于本工程监理。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9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只能专职服务于本工程监理,并在本项目签订合同签订前提供其他中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或其他中标项目发包人同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11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1)因疫情防控需要,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监理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标定标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异议受理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地 址: |
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一生伴大厦D座5楼 |
邮 编: |
528300 |
邮 编: |
528000 |
联 系 人: |
戴工、曾工 |
联 系 人: |
吴工 |
电 话: |
0757-22836879、22836885 |
电 话: |
18924545193、0757-88018593 |
传 真: |
/ |
传 真: |
0757-83920398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招标公告编制人: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