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东海垦造水田环湖西部片区项目竣工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东海垦造水田环湖西部片区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6-440607-04-01-454781、三发改投审〔2022〕20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云东海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财政资金。
本项目 云东海垦造水田环湖西部片区项目竣工验收服务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三政数核〔2022〕27 号的批复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三水农场、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杨梅村和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鲁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云东海垦造水田环湖西部片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92.284h㎡ (2884.26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新建市政道路、整修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新增水田面积151.5953h㎡。本项目工程施工费估算约为13891.36万元,设备购置费约为31.33万元,合计13922.69万元。
2.3 竣工验收服务期:须在项目完工并完成竣工测量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材料初步成果,并提交验收。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448000.0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按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垦造水田竣工验收工作,并完成相关行政流程。本工程竣工验收服务费估算约为1448000.00元。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竣工验收服务以通过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并取得验收意见函。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机构等级证书。(注:如因国家机构改革或发证机构原因,资质续期处于暂停受理状态导致证书过期的,资质证书默认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土地规划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3月至 2022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9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10月24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10月24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如不参与开标会的,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云东海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
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二 |
邮编: |
528100 |
邮编: |
528100 |
联系人: |
郑先生 |
联系人: |
关小姐 |
电话: |
0757-88527623 |
电话: |
0757-877637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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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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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9 月 30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