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一期)一期路网-环站路工程(市政设施部分)设计

南海区 2年前 (2022) n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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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一期)一期路网-环站路工程(市政设施部分)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一期)一期路网-环站路工程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政数监管核〔2022〕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一期)一期路网-环站路工程(市政设施部分)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和三水区乐平镇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和三水区乐平镇内,为新建道路的市政配套工程。本项目为站前路和站东路的市政配套工程,主要内容为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路灯、交通监控等相关设施的建设。其中站前路西起站西路,东至规划次干路西侧,途径三水区和南海区,全长约 1.660km,其中三水段约 0.494km,南海段约 1.17km, 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 30m,双向 6 车道布置,设计速度 为 60km/h。 站东路南接佛山一环辅道,北至站前路,全长约 0.516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 36m,双向 6 车道布置,设计速度为 60km/h。

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专篇等。

由于《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一期)一期路网-环站路工程 子项 1:站前路及临时路段 施工图设计》和《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一期)一期路网-环站路工程 子项 2:站东路(非涉铁) 施工图设计》已实施道路排水主管及预留管设计,本次设计范围是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绿化带

本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主要内容为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路灯、交通监控等相关设施的建设本项目总投资3759.67万元 其中建安费估算价3164.23万元

2.3设计周期:

从签订合同至提交施工图修编图纸及概预算各阶段时间要求:

①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初步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成果;

②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初步设计修编(含概算),并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修编成果(含概算);

③初步设计修编及概算审核完成后2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成果;

④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施工图修编,并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及预算最终成果。

后续服务时间要求: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止,此阶段不作时间要求。

2.4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设计费投标费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3.43%

招标内容: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交通疏导方案(如需)、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

设计报审过程中向各职能部门缴纳的相关规费由招标人承担,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设计类企业)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人项目负责人

4.5.1 项目负责人:1 人,具有路桥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本项目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注:(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受疫情影响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9  1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

开始时间:2022109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109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109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21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 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议的相关要求:

7.3.1 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获授权的委托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提供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如有。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会议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签名确认开标结果的程序均取消。

7.3.4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密切留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通知公告,以及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共场所出入管理的通告。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13号承业大厦第八层809单元

邮编:528200

邮编:528200

联系人: 

联系人:黄庆钜、肖贵梅

联系电话:0757-86259325

电话:0757-86329619

 

传真:0757-8632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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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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