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丹西路(广珠线桥底至仙岗村委会)道路南侧路面拓宽改造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建设范围为桂丹西路(广珠线桥底至仙岗村委会)道路南侧路面拓宽改造,本次路面拓宽总长度约1.695Km,道路等级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道路起点位于仙岗村委会交叉口,对应的G240公路桩号为K2566+285,终点位于广珠线桥底附近,对应的G240公路桩号为K2567+980,设计范围道路南侧拓宽一条4米宽的机动车道及4米宽的慢行道,局部路段考虑用地问题仅拓宽4米慢行道,现状环校路路口采用渠化设计,增加一条进出口车道,机动车道拓宽至7.5米。
拟建道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疏导)、电气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688.13万元,其中项目建设安装工程费用为3055.46万元。
2.3 工期
1、勘察工期:
签订合同20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探、地形测量及管线物探工作,并提供勘察成果6份及电子文件一份。
2、设计工期:
①签订合同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修编,并提供初步设计修编图纸4份;
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计算书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以进行施工图审查。
③施工图审查完成后(第三方审图合格)5日历天内,投标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修编蓝图10份、CAD(可编辑)、PDF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
2.4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本项目为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相关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本项目建设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等的工程勘探、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预算编制及审核单位工作、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服务、协助完成项目立项、规划报建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各项报审工作,工程设计变更等工作。
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及书
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设计费估算价为 1309900.00 元,勘察费估算价为 305500.00 元,最高投标折率为95.00%。
2.5承包方式:本项目勘察设计费采用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①或②或③或④):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注:企业须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考评结论。)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3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或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的打印件,或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9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以投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
(1)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相关金融机构的系统办理电子投标保函。
(2)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 年 10 月 13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22 年 10 月 13日 9 时 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 年 10 月 13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
7.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3.2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3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会对中心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投标人应密切留意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共场所出入管理的通告。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邮 编:5282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57-85430016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邮 编:528000
联系人:黎小姐
电 话:0757-82258808
传 真:0757-8213260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