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06-440604-04-01-925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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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禅城区悦城峯境商住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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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禅城区悦城峯境商住项目供水(永久用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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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禅城区悦城峯境商住项目供水(永久用水)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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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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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东平路东侧、沙口水厂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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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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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72934.16万元。本次建设内容为新建室内及室外供水工程管道、智慧水泵房建设及相关配套和小区配套水表安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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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项目工程内容为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包括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界面、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和说明,对佛山市禅城区悦城峯境商住项目供水(永久用水)工程进行施工,并完成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的交接配合相关工作,保证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及最终正常运行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水泵房管道及设备供货及安装,水泵房智慧化泵房数据平台系统及水泵房装饰装修,平台接入系统,安防系统,电气系统,通风除湿系统等的供货及安装并符合智能化泵房验收标准。 (2)小区配套水表安装(商业,物业,地下室冲洗,卫生间,天面消防,泳池。垃圾房等),分户水表安装,总水表及表前管安装(含生活总表,消防总表,表前管道部分,新旧管连接等,水压及水泵房监控系统,水表远传系统),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3)室外给水管道,地下室生活给水管,地下室冲洗系统、塔楼至楼层分户水表之间生活给水管及附件天面水池进水管道及附件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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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包括自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上述工期已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停工及恶劣天气、停电、停水、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不确定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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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7984555.4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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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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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 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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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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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2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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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 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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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5日 9 点 30 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5日9点30分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5日9点30分 |
开标地点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 排查询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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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城发悦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园南大街星星花园国际花园2期23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757-82902646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A-F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2034163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3105864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 内容 |
1.承包方式:由承包人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措施费、包检验检测、包调试、包报批、包验收、包培训、包移交、包质保等,按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范围以中标价进行总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必须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争取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4.投标保证金 4.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4.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其他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5.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5.4 本项目交易编码:GC2023(CC)WZ0147 5.5 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就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等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5.6 接收异议单位:佛山城发悦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7-82902646。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