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09-440608-04-05-586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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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明蓝秀丽天境花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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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明蓝秀丽天境花园项目幕墙、外窗、玻璃栏板工程施工(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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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明蓝秀丽天境花园项目幕墙、外窗、玻璃栏板工程施工(一期)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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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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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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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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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为明蓝秀丽天境花园项目幕墙、外窗、玻璃栏板工程施工(一期),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秀丽河以南、荷富大道以西,总用地面积为65467.5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5886.14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80,412.74 平方米,地下约51,129.44平方米。计划建造住宅产品,以及相应的公共配套设施如社区用房、配电房等。项目总投资约211766万元。本次招标的幕墙、外窗、玻璃栏板工程施工(一期)招标金额约6674万元。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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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主要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塔楼:一期8#、9#、10#、11#、12#、13#、14#、15#、16#范围内的铝板幕墙、石材幕墙、外立面铝线条、幕墙防雷系统、屋面塔冠造型、地下室及首层玻璃单元门、外门窗、阳台玻璃栏板工程; (2)项目南面地下商业范围内的铝板幕墙、石材幕墙、玻璃栏板、铝合金门窗、幕墙防雷系统等工程; (3)其他:17#(社区用房)、18#(门楼)范围内的铝板幕墙、石材幕墙、外立面铝线条、幕墙防雷系统、屋面塔冠造型、地下室及首层玻璃单元门、外门窗、阳台玻璃栏板工程; (4)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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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 41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2月28日 ,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本项目分区开工,计划开工日期如下:12栋、13栋、10栋、16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月10日;9栋、11栋、14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8栋、17栋、18栋、15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4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审批的开工通知为准);本项目竣工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由中标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在中标人移交合格的竣工资料后,工程竣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竣工验收证明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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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66,747,188.5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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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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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文件规定的,则按该文件执行。】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最新要求为准,人员信息登记可由投标人从信息登记企业入口登录后提供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最新要求为准,人员信息登记可由投标人从信息登记企业入口登录后提供网页打印件)。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提供了有效的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专职安全人员:3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土建类(C2)或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提供了有效的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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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9对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为人民币5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幕墙(或幕墙及门窗)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提供有效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建筑幕墙(或幕墙及门窗)工程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中包含的幕墙(或幕墙及门窗)工程,应提供单位工程验收证明材料、经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独立盖章版幕墙(或幕墙及门窗)项目预算或结算文件(能清晰反映建筑幕墙(或幕墙及门窗)工程内容均为投标人独立承担),且幕墙(或幕墙及门窗)工程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以上(含本数),否则不予认可。如前述不能清晰反映相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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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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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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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03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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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03日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1)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未全程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2)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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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03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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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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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永得利商贸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4座2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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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冯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88983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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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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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卢志盛、黄茂丽 |
联系电话 |
0757-86312820、86259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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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8618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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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 593 号地块住宅项目 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2209-440608-04-05-586306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永得利商贸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明蓝秀丽天境花园项目幕墙、外窗、玻璃栏板工程施工(一期)进行公开招标。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获得佛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评价证书(装修(含改造)工程质量)达到“佛山市领先”。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取得佛山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规范化管理交流工地(或招标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约定的其他奖项) 5.投标保证金: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其他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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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