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12-440607-04-01-404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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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建发云海大健康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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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建发云海大健康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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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佛山建发云海大健康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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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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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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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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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9,861㎡(约合149.79亩),容积率2.3,总计容面积约为229,680㎡。地块为二类工业用地,总建筑面积约为239,752㎡。本项目产品类型包括工业厂房、产业展厅及其配套设施,同时配套污水处理站、动力站、消防站等功能设备房。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建设需求书面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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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1)设计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条件、设计任务书和使用功能需求文件,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的各设计阶段深度要求,在用地范围(红线范围)内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含弱电智能化)、给排水、暖通、室内外(含样板房、产业展厅、公区)装饰装修(精装修含软装设计及陈列指导)、幕墙、消防、空调、电梯土建、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含护坡)、室外市政(含必要的与红线外道路、管道等市政的接驳)、园林景观、室外照明(含泛光如需)、海绵城市、燃气工程(预留接口)、光纤入户及信号覆盖、抗震支架、装配式建筑(不少于22000㎡)、绿色建筑(含满足本项目绿建等级要求的全部设计内容)、建筑节能、厨房(如有)、停车场交通系统、标识导视系统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方案设计(含规划方案设计、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单体设计、海绵城市专篇及CPI报建)、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本项目所有内容相关的设计配合服务(具体配合服务详见合同条款)。 (2)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设备采购,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经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含二次深化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及按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的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编制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含施工报建、四价备案(如有)、合同备案,竣工备案,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及其他配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及本工程全部的工程保险、地形及建构筑物监测检测(不含按规范必须由招标人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的相关检测监测工作)、完成施工相关方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踏勘费、专家费、场地费、会务费等)、试运行费(整体工程调试、技术交底、运营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含护坡)、基坑支护、超前钻(如采用灌注桩)、建筑、外立面装修、结构、室内外(含样板房、产业展厅、公区)装饰装修、样板房(如有)、给排水(含供水工程)、电气(含10kV线路、高低压配电、双回路供电的永久用电工程,永久用电工程包括红线外工程量、低压电气及外电专项设计)、弱电(含通讯、智能化、信号覆盖及光纤到户等)、燃气工程、光伏工程、集中蒸汽供应工程(含管道)、集中污水处理(废水处理)、有线电视、通风空调、消防、抗震支架、装配式建筑、环保节能、泛光照明、标识导视、信报箱、园林绿化、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含红线内外市政管网接驳及排污许可证的办理)、室内设备设施(包含电梯采购及安装)、供电工程、发电机、防雷、充电桩(若有)、停车场交通系统、标识导视系统(含车位划线、室外园建导视、建筑外立面标识)、白蚁防治(白蚁预防包治期限15年)及周边配套用地的景观工程实施等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3)其他范围:包括本项目总承包工程范围内设计及施工过程管理,成本管控,质量安全管理等,配合招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开发报建、相关部门检查、其他政府部门沟通协调等工作,并按招标人要求完成不少于22000㎡的装配式建筑,光伏工程、集中蒸汽供应工程及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如光伏工程、集中蒸汽供应工程、集中污水处理工程由招标人另行委托或由第三方投资建设(包括施工、调试及运营),其费用经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确认后在预算确认后的补充协议金额中进行扣减,另外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向招标人了解光伏工程、集中蒸汽供应工程、集中污水处理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行情况,实施阶段过程中如需有预埋件安装、配合系统调试、设计关联复核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工作的,需为以上专业工程顺利开展提供支持,确保与各专业工程施工单位之间更好地配合并满足相关验收要求,其配合服务费等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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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852日历天(具体关键节点工期详见合同约定,设计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含方案设计、规划报建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以经发包人审批的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完成全部施工及采购工作,并竣工验收合格)。 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工期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调整,不得延误,并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相关赶工措施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如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总工期或关键节点工期延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每延误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总工期为30000元/天,关键节点工期为10000元/天)。关键节点工期及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等)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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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584,355,059.36 元。 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0,309,351.05 元,工程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574,045,708.31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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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个(其中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内容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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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设立的设计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满足) 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设计单位成员需满足) 2.2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 2.3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个(其中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内容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需满足) 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 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承担施工和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对应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工程设计企业)的网页打印件) 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须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和“工程设计企业”类型的诚信编号。若为联合体投标,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建筑设计工作的企业须持有“工程设计企业”的诚信编号;具有本公告要求的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企业须持有“建筑类企业(施工)”的诚信编号。若为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获得“建筑业企业(施工)”和“工程设计企业”类型诚信编号。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6.1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即 2023 年 9 月至 2023 年 11 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6.6 项目总负责人如具备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条件,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7 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7.1 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7.2 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7.3 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即 2023 年 9 月至 2023 年 11 月)为拟派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7.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施工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7.6 施工负责人可由本项目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注: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8 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委派) 8.1 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规定)。 8.2 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设计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 8.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即 2023 年 9 月至 2023 年 11 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9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委派) 9.1 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不少于3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即 2023 年 9 月至 2023 年 11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10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10.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10.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10.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0.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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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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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 http://ggzy.fosh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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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 年12月9日0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2日 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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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2日 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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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2日 9时3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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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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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建发云海大健康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红云路8号云海智源科创园1座4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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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757-87768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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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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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工、霍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283490-802/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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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7732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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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其他 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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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