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018-440606-48-01-805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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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顺德区新峰路(新市良路至东乐路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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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顺德区新峰路(新市良路至东乐路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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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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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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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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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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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顺德区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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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沿桂畔海北岸大致呈西北-东南走向,西起新市良路,东至东乐路,以明挖隧道方式下穿湿地公园段。全线总长约3.1千米,包含路基段长约2.34千米,明挖隧道段长约0.76千米。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采用双向四车道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一般路段红线范围宽3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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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主要包括道路、隧道、交通、桥涵、排水(雨、污)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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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73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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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340791961.4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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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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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处于有效范围。 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6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7.1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副高)(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规定)。 7.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中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7.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4.6.4条注释。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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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对投标人企业承接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以有效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2.7亿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须包含隧道工程土建施工)施工业绩。 注:(1)隧道工程指:横断面不小于双向四车道的车行隧道。 (2)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业绩时间:①如为市政道路业绩的则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②如为公路业绩的则以有效的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有交工验收)或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交工验收的一次性竣工验收)载明的时间为准。 (4)市政道路指的是市政道路工程或市政桥梁工程或市政隧道工程(地铁隧道、地下过街通道除外)。 (5)如投标人承担的业绩包含隧道工程,须是承担土建工程施工业绩,仅承担隧道工程附属设施施工(如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或消防工程等非土建工程施工业绩)或路面工程施工的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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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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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8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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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1)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不接受现场解密)。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2)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应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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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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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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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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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余工、曾工 |
联系电话 |
0757-22836569、22836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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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12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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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杨工、廖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329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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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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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公告附件。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