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40605-04-01-914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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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五丫口大桥主桥提升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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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五丫口大桥主桥提升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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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五丫口大桥主桥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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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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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八路东侧、广州市荔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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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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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五丫口大桥全桥长674米,一级公路标准,横向分为独立两幅桥。该桥上部结构主桥为三跨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梁桥,主跨78米,边跨分别为56米和42.7米,主桥全长176米。本次拟对主桥进行提升改造。总投资约1.2亿元,建安费约1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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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工程服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初勘、初测、方案设计、详勘、定测、物探、旧桩检测、地质钻探、施工图设计、估算、预算、永久航标设计、交通组织措施设计、重大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包含临时交通组织方案设计沿线设施保护方案设计等)、管线迁改(保护)以及工程设计变更、桥梁监测(监控)方案编制、工程检测方案编制、后续服务(含招标配合及施工配合)、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交竣工验收服务,协助完成防洪评价、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地铁保护、海事等评估手续,协助完成规划报建、施工报建、外业验收,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等后续服务,并根据要求选派设计人员驻场提供施工配合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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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周期计划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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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2,981,5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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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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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1)或2)或3)):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1)或2)或3)):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且具有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2.2.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只允许1家负责设计的单位与1家负责勘察的单位组成联合体,且负责设计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2.2.3 联合体资质等级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5项目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1名,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副高,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须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原件或打印件或社保终端设备打印件(社保时段为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半年时间(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 3.6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1名,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副高,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原件或打印件或社保终端设备打印件(社保时段为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半年时间(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 3.7项目勘察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勘察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原件或打印件或社保终端设备打印件(社保时段为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半年时间(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 注:上述3.5~3.7条相关人员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8.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3.8.5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在最新发布佛山市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8.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8.8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3.9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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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3.11企业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体现的该业绩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新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公路桥梁单跨60米(或以上)的施工图设计工作。须提供设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该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网页截图,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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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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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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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8日17时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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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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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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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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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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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范国泉 |
联系电话 |
0757-85856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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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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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敏仪、李宝欣 |
联系电话 |
0757-86700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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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7-81253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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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 工程编号:GC2023(NH)XZ0174 2. 异议受理 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国泉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8楼 联系电话:0757-85856659 3. 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 单位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二路65号 联系电话: 0757-86327580 4.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