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顺德高新区学校(二期)15号楼商业部分装修工程

顺德区 5个月前 n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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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18-440606-82-03-000162

投资项目名称

顺德高新区学校

招标项目名称

顺德高新区学校(二期)15号楼商业部分装修工程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变更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自筹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主要为顺德高新区学校(二期)15号楼1-3层商业中心公区、室外广场、外立面广告及地下室的装修装饰。

招标内容

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车库出入口玻璃雨棚、室外地面铺装、导视系统及其它设备、拆除工程、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监控、消防、通风、防排烟系统、地下室及1-3层装修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工期(交货期)

计划工期:13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如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局部开业要求,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指定区域的施工内容,并进行围闭。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5772756.70元;最高投标限价:¥5403830.18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资质2.1或资质2.2的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2.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由资质2.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注:企业须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的考评结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新平台数据查询的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①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6.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7.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注:关于67款人员所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补充说明: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或完成过至少1项单个合同金额为400万元(或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或者建筑工程包含装修装饰专业业绩。

注:(1)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除上述要求外,还须同时提供工程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集中交易机构网站或政府官方(门户)网站的评(中)标公示(告或成交结果公示(公告)的网页截图及网址。(3)如前述不能清晰反映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计分。(4)建筑工程含装修装饰的,装修装饰部分金额需满足上述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12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127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28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 28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无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开标时间

20231228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佛山市顺德区盛贤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

招标人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757-26362845

招标代理机构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668号之二901-903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罗慧、赵文杰

联系电话

0757-83389005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的,中标人须承担责任并采取补救或者返工措施,直到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止。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4、投标保证金: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或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nocap 发表于 2023-12-07 18: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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