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高明区更合镇合水社区居民委员会塘口村民小组房屋重建工程

高明区 5个月前 nocap
25 0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7-440608-17-01-672708

投资项目名称

高明区更合镇合水社区居民委员会塘口村民小组房屋重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高明区更合镇合水社区居民委员会塘口村民小组房屋重建工程

标段(包)名称

高明区更合镇合水社区居民委员会塘口村民小组房屋重建工程

公告性质

变更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和招标人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和招标人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包括高明区更合镇合水社区居民委员会塘口村民小组房屋重建工程,本工程主要内容是新建塘口村房屋、室外硬底化,新建篮球场、新建路灯等。总建筑面积为11,328.19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约3164万元。

招标内容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1)房屋重建工程:主要内容是新建塘口村房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市政提升工程:主要内容是村场拆除、市政、管线、道路、绿化、文化室、活动室等基础设施,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

工期(交货期)

30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27643929.2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4.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的广东省以外的一方需提供)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注册建造师注册相关通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http://gdzczx.gdcic.net/gdzczxIms/zcgl/zcgl_details.aspx?id=8139,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6月至 2023 1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4.9.1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承建并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8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的打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合同协议书的打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打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中标公示(或公告)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联合体形式中标,则投标人应提供其负责施工部分的合同金额符合上述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12-1 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22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22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开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12-22 09:30:00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 道百灵路 88 号)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塘口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

招标人联系人

程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8843038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 1 号明港城二层之 18 号铺

招标代理联系人

崔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8668329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8618232

发布责任人

崔小姐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4.其他事项:该项目招标内容须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果村民提出超出拆迁补偿面积部分的施工范围的,中标单位必须自行和村民进行协商结算,但必须保证房屋结构安全和施工安全,增加的费用由村民自行承担,建设单价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建筑层数为四层按每平方1750元,建筑层数为三层按每平方1820元,建筑层数为二层按每平方1900元,建筑层数为单层按每平方2500元。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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