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坭镇南部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三水区 6个月前 n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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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白坭镇南部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2306-440607-04-01-105208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白坭镇南部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政数核〔2023〕38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拟在聚龙湾产业园 B区南侧设置一座近期规模为1万吨/天的污水处理设施,具体内容包括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曝气池、综合调节池、设备房、控制间、污水处理设施专用变压器以及改造原莘村工业城污水厂为提升泵站和新增相应链接管网。项目总投资16447.22万,估算勘察设计费5,765,611.07

2.3勘察设计周期:80个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同时提交地块测量报告和地质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2)初步设计批复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

3)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含电子文件);

4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本项目预算总价: 5,765,611.07元。本项目投标人的勘察设计服务收费投标折率有效范围为:勘察设计服务收费投标折率≤70.00%。

2.4.2招标内容:白坭镇南部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本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工程地质钻探、管线及人防探测等)、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交通疏解方案编制、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估算、分析)、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各阶段规划报建、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发包人有权对勘察设计范围进行调整,勘察设计人不得有异议。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方案成果的PPT、PDF、CAD电子版、图纸等)。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委托人的要求,必须安排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解决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

2.4.3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内容:场地平整、护坡、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建筑(含外墙装饰)、结构、污水处理工艺、设备(含工艺设备、仪表、自控系统及安防系统软硬件等)、建筑给排水、消防工程、暖通工程、钢结构网架(若有)、渣土外运消纳(若有)、市政配套工程(含厂区道路、绿化、市政给排水、照明工程等);高低压变配电及第二回路电源工程(包括高压供电、电房及第二回路电源的供电设计、低压供电部分的设计,上述设计均须满足并通过区供电主管部门的审查)、人防工程(若有)等专业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总承包。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 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条件)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2两种资质:

1)具有以下①、②、③项勘察资质之一: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和岩土工程专业) 乙级或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和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 和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 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或以上资质

注:若投标人所具有的资质的有效期届满,但根据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文件的规定其资质的有效期可延期的,亦视为有效。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同一专业工作内容不能同时由2联合体成员承担。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2.7 分包部分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与招标人签订的本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承包人如本身已具备相应资质的,资质对应的工作不得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4.1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均须满足。)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20236月至 2023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 12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即可)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12  25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 12  25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以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递交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三水西江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淼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府前路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新华路41号二层201室之一

邮编:

528131

邮编:

528100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麦先生

电话:

0757-87563210

电话:

0757-8778116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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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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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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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2023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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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淼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nocap 发表于 2023-12-04 18: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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