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一院两区整体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南海区 6个月前 nocap
32 0

投资项目代码

2209-440605-04-01-297524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一院两区整体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一院两区整体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一院两区整体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变更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九江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区财政、地方专项债及项目单位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为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总院区及沙头院区的提升建设,总院区包括新建内科楼、公共卫生楼、地下车库、配套设施以及改建原科教楼、康复楼、门诊楼、外科楼;沙头院区包括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的改造及升级道路广场、绿化景观、室外管网等。新建和改造面积约250261.64平方米,其中总院区新建面积约134009平方米,改造面积约98252.64平方米;沙头院区改造面积约180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1.21亿元,建安费约134451.79万元(其中沙头院区估算总投资约5468.34万元,建安费约4748.21万元),医院的改扩建完成后,院区达到功能布局合理,医疗流线科学清晰,新旧建筑和谐统一的目标,把医院建设成一所高水平,现代化,医、教、产、学、研相结合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医疗流程设计、方案设计、地质勘察(含详细勘察,采用灌注桩时须进行超前钻勘察:超前钻必须每桩一孔)、初步设计、CPI、效果图、施工图设计的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

总院区地质勘察包含:详细勘察,采用灌注桩时须进行超前钻勘察:超前钻必须每桩一孔。

本项目设计分为总院区和沙头院区两部分,两个院区的设计同时展开。

1)总院区新建项目(包括新建内科楼、公共卫生楼、地下车库、配套设施等)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公共设施的方案设计(全院区医疗工艺流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CPI、效果图、施工图设计以及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设计、(深)基坑支护设计等专项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亮化工程、发电机房、直饮水系统、中水系统、雨水储存及回收系统、抗震支架、会议室音响系统等深化设计)。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工艺、建筑、结构(包含钢结构)、电气(含高低压部分)、光伏发电(如有)、给排水(排水全面考虑包括空调排水、高低压给水等)、智能化、消防、防雷、人防、通风空调、幕墙门窗(幕墙需达到详细施工深度)、电梯、节能、室内外装修、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热水系统、信息化(含光纤到户及有线电视、车辆引导及管理系统等)、通信工程、充电桩、泛光照明、标识标牌标语(含车位划线)、围墙、门卫、土石方平衡(含三通一平图)等专业设计,以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园林景观(绿化)、照明、综合管线(需包括建筑室内外布线统筹)及用地红线外与市政给排水接口的衔接部分等一切相关专业设计。

2)医疗专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公共仪器平台,相关实验室、消毒供应室、放射科、手术室、ICU、医用气体、辐射防护、物流系统、纯水等)等专项深化设计。医疗特殊功能区域的结构设计满足建筑功能要求,安全,合理周全。

3)总院区新建项目和改造的整体设计风格应包含院区内所有整体建筑,保持整个医院建筑风格的和谐统一。新建建筑的室内空间设计符合医院设计标准,具有综合性医院的特点、设计风格新颖、材料安全并保障病患的安全,颜色使用上满足病患治疗和康复的要求。改造建筑外立面与院区整体协调统一,医疗流程、室内空间设计符合医院设计标准,具有综合性医院的特点、设计风格新颖、材料安全并保障病患的安全,颜色使用上满足病患治疗和康复的要求。

4)设计人应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平衡医院综合及专科的规划布局合理性,适应医院未来发展要求,整体规划布局非常合理,疏密得当,朝向良好,各大功能区既相互区分又合理联系,各种功能流线组织清晰,洁污、医患家属、人车等路线组织清楚,各功能区既能满足目前病人的治疗及康复要求,还要能体现现代医学的未来发展趋势,提供更加美观舒适、休闲健康的环境,交通流线清晰合理,人车分流,出入口位置恰当,交通组织全面,有序。以病人为本,体现良好的病人治疗及康复环境,为医护人员创建高效、舒适和安全的医疗管理条件,布局功能分区既相互区分又合理联系,洁污,医患线路清晰,科室内部布局合理、面积得当、二级功能流线有序洁污、医患等路线清晰,具有预见性和适应性,多方面考虑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5)总院区内科楼拟新建于现康复楼位址,公共卫生楼拟新建于现医院洗衣中心位址,共用地下室。原综合楼、治未病楼改建为科教楼,原后勤楼改建为康复楼,原门诊楼、原外科楼进行改造提升。

6)沙头院区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头康泰北路1号,包括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的改造及升级道路广场、绿化景观、室外管网等。

7)设计人还应完成如下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设计人在设计费费率报价时综合考虑,委托人在设计费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费用。

①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规划、人防、消防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以及配合进行报审的相关费用(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规费由委托人承担)。

②沙头院区改造、总院区新建、改造施工期间,为满足医院的正常运营,设计人应负责完成其他现有建筑物的临时楼层、科室改造方案设计,并提供相应阶段的具体实施腾挪方案。

③设计人应结合原有建筑物、新建及改造建筑物设计全院科学合理且完整的医疗工艺流程方案,能清晰合理的解决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建设完成后医院的总体需要,满足病人治疗、康复及科室内部需求,并结合原院区的医疗流程,使医院改造完成后达到国内三级甲等医院的领先水平。

④设计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通过审查的施工图及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⑤设计人需负责完成本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工作,绿色建筑设计应达到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相关规定。用水、用电负荷、空调负荷指标合理,满足使用需求;机电主要设备机房设置完整合理;机电主要系统合理、安全可靠,智能化系统完备,满足医院要求,主机房设置合理,系统配置合理,对受控病人不同区域监管方案完备合理,真正满足医院特别是管理和安全的需要,医院达到建筑实际碳排放减量、建筑低碳技术应用、建筑低碳管理服务的绿色医院标准。

⑥设计人需主导完成本项目的基坑支护设计评审、初步设计评审、超限评审(如需)、重大变更专家评审(如需)、消防专家评审、竣工图审核等审核工作;配合完成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等设计验收等工作。

8)如设计人不具备本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内部分专业工程的设计资质或其他工作内容的,允许且必须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工作,但所有分包单位必须经委托人审批同意,并需提供分包人相关资质证书后,才允许分包。分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委托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总投标最高限价为:2890.92万元;其中:

本项目沙头院区提升改造设计费投标费率最高限价为:2.23%;本项目总院区勘察设计费投标费率最高限价为:2.0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4.2.2条资质并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其中1家为勘察单位、1家为设计单位),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3.7如投标人同时具有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勘察和设计资质且同时持有“勘察类企业”、“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企业类别分别为:“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单位须持有“工程勘察企业”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须持有“工程设计企业”诚信档案。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

1)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受不可抗力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或相关部门发布通知可免除或缓缴社保费的,可不提供相应月份的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申请成功证明材料或相关部门的公告通知文件(或网站公示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参与南海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的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年121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2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2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2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中医院(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五路16号

招标人联系人

郭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6288801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306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张先生、余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3160058、83160063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0757-86286016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757-8125300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一、招标条件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一院两区整体提升”项目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资投审〔2022〕28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中医院(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代建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威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地方专项债及项目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二、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下发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以及本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2.设计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条例,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下发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以及本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上述提及专业)的设计深度均按照现行的要求执行,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均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各阶段设计要在节约成本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满足委托人对建筑功能和环保的要求,要求功能分区明确、空间布局合理并应符合相关规划等要求;

3)区域内基础设施(水、电、通讯、道路、停车场地等)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能满足用户的需要,做到环境优美、人性化、安全设施齐备;

4)设计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三、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四、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2.2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五、其他

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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