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整治二标

三水区 1年前 (2023) nocap
67 0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102-440607-04-01-566214

投资项目名称

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整治二标

标段(包)名称

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整治二标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标段为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整治二标,本次二标工程新建污水管10556m,新建雨水管道451m;管网修复工程非开挖点状修复33环,管道非开挖整段修复约184m,开挖修复约698m;雨污错混接改造5处;新建截流井19座;截流井改造6座;截污干管溢流管封堵6处,最大管径为D1800mm等,以期实现片区市政管线雨污分流。具体内容详见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内容

主要针对大棉涌沿线排口进行系统治理,其中涉及片区治理的排口有布心小暗涵排口、南湖排口、丽日坚美排口、建设路以北排口、高丰涌排口、李沙下岗农污排口等6个排口;点状治理排口共涉及16个,包含河口阳光幼儿园排口、布心一体机排口、布心市场对面排口、三水休闲公园南排口、三兴路排口1、三兴路排口2、贤才路排口、三达路排口1、三达路排口2、三达路排口3、三水实验中学排口、同福路箱涵对面出口、驿岗二期对面排口1、上横涌对面排口、家具厂排口1、下横涌排口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

工期(交货期)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竣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最高投标限价

65,517,061.49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文件规定的,则按该文件执行。】

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须明确牵头人。

2.3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5 参加市政供排水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办理登记备案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水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状态和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诚信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 年 5 月至 2023 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均可)

7.1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7.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 年 5 月至 2023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 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8 专职安全人员 2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 年 5 月至 2023年 10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10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10.1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造价 52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各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施工内容、签订合同各方的落款盖章等评审所需业绩情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不能清晰反映相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由投标人独立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类似工程是指: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市政截污管网、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等工程。

10.2 未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须提供同类或类似施工业绩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公开”的网页截图。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30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发布公告媒介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

招标人

佛山市三水区淼通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葵逢路东1号之一第二层

招标人联系人

郭工

联系电话

0757-8778577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冠楠、黄茂丽

联系电话

0757-86259667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777160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条件 

    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三发改投审〔2021〕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淼通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关于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 建设工程招标的核准意见》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中心城区排水设施整治二标进行公开招标。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5.投标保证金: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其他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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