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净水厂新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607-04-01-786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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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净水厂新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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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净水厂新建项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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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净水厂新建项目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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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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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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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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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内,建设一个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用于处理整个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含化工专区B区)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园区内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对污水进行预处理,并最大限度回用;企业自身不能回用的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明管/专管”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企业产生的清净下水经企业自行处理达标后经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统一排放。出水水质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制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的最严者。远期总规模4.0万m3/d,规划用地约120亩,分多期建设。一期规模为1.6万m3/d。本次公开招标为污水处理厂一期的工程设计。项目建安费暂估约28792.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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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招标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办理概算备案手续)、协助组织专家评审、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编制技术规范、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和设计变更对应的预算编制)、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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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项目完成决算审核止,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初步设计工作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初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修编稿; (2)施工图设计工作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初稿;施工图设计图纸通过评审或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后,根据评审意见1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修编稿;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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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987.9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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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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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⑤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市政供排水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办理登记备案并获得对应行业(企业资质:供排水-设计类企业)的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标)。 4.4.1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状态和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诚信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适用于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的注册执业证书。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 14 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6.7投标人存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情形的并处于公告期内,或存在第三十条情形的(即在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被扣分分值20分(含本数)以上),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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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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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1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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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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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8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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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9日 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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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9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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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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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区淼控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号202之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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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7-87787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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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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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87710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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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7771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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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服务质量: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4、异议与投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5、其他: (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