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4-440606-04-01-662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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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西安亭闸站工程和中顺大围顺德均安段力沙电排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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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西安亭闸站工程和中顺大围顺德均安段力沙电排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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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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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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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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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顺德区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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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1)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西安亭闸站工程(以下简称“西安亭闸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重扩建西安亭电排站,设计排涝流量30m³/s,总装机容量2700kW,重建水船闸,单孔,净宽10.0m。工程等别为Ⅲ等,出水涵及防洪闸级别2级,除出水涵及防洪闸外的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 (2)中顺大围顺德均安段力沙电排站工程(以下简称“力沙电排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电排站、重建力沙水闸后闸及配套工程。新建电排站计划排水流量38m³/s,装机容量 3*1100=3300kW。重建力沙水闸后闸,单孔净宽7.0m。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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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承包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经招标人审批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①包含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采购施工[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合格、包资料和档案移交(归档)、包垃圾清运、包土方消纳、包完工清场、包临时用地使用完后按复垦方案恢复原状(如有)、包施工期水电费用、包运输、包装卸、包安装、包调试、包检验、包检测(由投标人负责部分)等]以及施工图中未能体现但为实现建设目标所需或相关的工程内容;②派出专人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实施所需的各类相关报批、报建工作;③配合招标人做好项目范围内各类验收和竣工备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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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1)西安亭闸站:计划工期:73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暂定,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2月29日(暂定,根据实际开工时间调整) (2)力沙电排站:67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暂定,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暂定,根据实际开工时间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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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总价为155201413.29元,(包含不可竞争费17047774.85元)。其中:(1)西安亭闸站招标控制价为87559740.06元,(包含不可竞争费9022138.51元);(2)力沙电排站招标控制价为67641673.23元,(包含不可竞争费8025636.34元)。 注:1、最高投标折率为97.00%。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更改不可竞争费金额,投标人的投标折率(%)=(投标总价÷招标控制价)×100%,投标人的投标折率不得高于最高投标折率(西安亭闸站工程、力沙电排站工程须同时满足)。 3、不可竞争费包括:安全生产措施费(含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实名管理所需费用、暂定费,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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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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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在该系统登记的企业类型为水利-施工类企业。 4.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同时提供上述三个平台的企业登记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的要求 4.5.1 对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该电子证书无效。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西安亭闸站、力沙电排站须各拟派1名施工项目经理,2名施工项目经理不能兼任,且不能兼任本项目其它职务。 4.5.2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3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施工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其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2名(西安亭闸站、力沙电排站须各拟派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均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或者在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备案的其他职能部门、用人单位颁发的为准)。2名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兼任,且不能兼任本项目其它职务。 4.6.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与上文相关规定一致)。 4.7 对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4.7.1 专职安全人员:西安亭闸站、力沙电排站须各拟派1名专职安全人员,2名专职安全人员不能兼任,均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业绩要求 4.8.1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业绩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报告鉴定书(或工程验收证明)或单位工程验收报告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接并完成过单项工程的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注:1.所提供的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仅限①施工或施工总承包,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必须是单项合同内所含的类似水利工程;市政供排水类项目业绩以及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承接的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施工合同(关键页)扫描件、竣(完)工验收报告鉴定书(或交工验收证明)或单位工程验收报告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证明)扫描件、有关业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综合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业绩项目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则在提供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须提供相关中标结果公告网页的网址和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业绩项目不是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及有效联系方式; 4.投标人需提供该工程业绩信息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备案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5.“类似水利工程”解释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项的内容,仅限“①泵站工程”或“②水(船)闸工程”。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9.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或诚信不合格企业)”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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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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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https://ggzy.foshan.gov.cn/)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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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5日 |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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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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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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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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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顺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3A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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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黄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2232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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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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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14775806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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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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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招标公告编制人: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