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210-440607-04-01-649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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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三水新城5G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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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三水新城5G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2标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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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三水新城5G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2标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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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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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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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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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包括:横十二路道路全长约312m,宽度约20m,按30km/h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双向两车道;横十三路道路长约1100m,宽度约25m,按30km/h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纵十四路道路长约440m,宽度约25m,按30km/h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本项目建安工程费估算约为15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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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为完成三水新城5G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2标勘察设计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含地质钻探、物探等)、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包含向相关部门报批方案、设计文件审查,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和设计变更对应的预算编制)、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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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
总体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管线物探、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和地质勘察报告及工程概算编制报告。经招标人或相关审批审查部门发现问题后,中标人应在收到修改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提交最终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 (2)初步设计成果文件经审查批准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图部门或相关审批审查部门提出问题后10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施工图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 (3)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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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45299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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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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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条件)。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须同时具备(1)项和(2)项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要求: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②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 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要求: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上述资质证书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持有“设计企业类”和“勘察企业类”的诚信登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企业类”的诚信登记,勘察单位需持有“勘察企业类”的诚信登记)。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均须满足。)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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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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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1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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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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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2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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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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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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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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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1座二层0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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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赵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66897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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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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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钱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7783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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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水区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7-87732610、0757-87725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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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3.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9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4.异议与投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5.其他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人委派) (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由投标人自负。 |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