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0605-04-01-524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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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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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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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二期)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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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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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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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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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为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二期),包含官山涌流域污水支管、仙岗污水管、建沙路污水管等十个区域雨污分流配套工程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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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工程为丹灶镇官山水系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工程(二期),包含官山涌流域污水支管、仙岗污水管、建沙路污水管等十个区域雨污分流配套工程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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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20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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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17142092.3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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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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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企业资质: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 4.5.1 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企业资质:供排水_施工类企业)的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类别:供排水施工类)查询的结果为准。) 4.5.2凡是参与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5.3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的投标。 4.5.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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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材料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3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管网工程类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同时须提供工程所在地交易机构网站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网站的中标结果或中标公示的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定。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材料的时间为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3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管网工程类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同时须提供工程所在地交易机构网站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网站的中标结果或中标公示的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定。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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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ggzy.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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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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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17日08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7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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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7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2(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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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7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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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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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沙滘桥南水务所大院三号楼首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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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徐工 |
联系电话 |
0757-85449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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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德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宝石西路1号C时代南海互联网产业园3座304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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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工、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705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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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57-81253005、0757-86286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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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本项目项目管理方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百畅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具体权责详见本项目施工合同。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德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