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产业园区邻里中心项目
(一期)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6-440608-04-01-641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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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产业园区邻里中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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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产业园区邻里中心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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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产业园区邻里中心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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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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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富路以东、仙峰路以南GM-D-02-02-05A-03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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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由企业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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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产业园区邻里中心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约为37722.05㎡,地上计容面积约为27606.97㎡。单体建筑物共3座,包括1#楼(服务型公寓、公寓)共23层,建筑面积约为25450.67㎡;2#楼(商业综合体)共2层,建筑面积约为3505.60㎡;地下车库,负1层,建筑面积约为8765.78㎡。一期项目总投资约为1.35亿元(不含土地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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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产业园区邻里中心项目(一期)的施工至工程联合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程: 1、地基基础工程:包括场地平整清表围闭、土石方工程、基坑降水、边坡支护工程及桩基工程等; 2、主体结构与建筑工程:包括混凝土与钢筋工程、砌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与防水保温工程、门窗与栏杆工程等; 3、机电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电梯工程、防雷工程、暖通工程、车位充电桩总箱、以及本项目所有工程(含不在本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预留孔洞、预埋设备基础等; 4、装饰装修工程:1#楼公寓精装修工程(含软装)、1#楼公共楼梯间精装修工程、2#楼商业综合体展厅精装修工程(含软装)等; 5、园林景观工程:包括园建工程和绿化工程; 6、其他配套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及给排水工程、人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志标线工程等; 7、不在本次承包范围有:车位充电桩(总箱除外)、燃气工程、发电机房及电房内的设备安装及发电机环保工程、10KV进线工程、天面热泵设备、永久供水工程。 除上述第7条明确不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除外,本项目涉及到的其余工程均视为包含在本项目范围内。具体施工内容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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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588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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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1200478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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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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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单位委派)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 个月,即 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专职安全人员3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任一方委派)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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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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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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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16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7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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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7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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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7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1)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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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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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高明区置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3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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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谢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8831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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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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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谭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88630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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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8618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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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桩工程除外)。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