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塱电排站建设工程

高明区 6个月前 n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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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塱电排站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8-440608-04-01-607013

投资项目名称

荔塱电排站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荔塱电排站建设工程

 

标段(包)名称

荔塱电排站建设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石洲村委会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项目所需资金由街道财政统筹解决,并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1)新建荔塱站,设计排水流量8.5m3/s,安装3台1000ZLB-3型水泵,配套3台YL-450-12(TH)型立式异步电动机,总装机流量9.72m3/s,装机容量为630kW。(2)改造荔塱旧站,设计排水流量3.5m3/s,更换3台700ZLB-100立式轴流泵,更换3台YL-355M-10(TH)型立式异步电动机,总装机流量3.99m3/s,装机容量3x90=270kW;改造泵房,更换水泵梁及电机梁,重新装修厂房,增加外江护坦及挡水墙等。(3)新建调蓄湖1座,设计占地约15亩,设计湖底高程-1.00m,采用自然护坡,坡比1:2。(4)重新展旗跨涌桥。总净宽15m,3孔布置,单孔净宽5m,桥底板面高程0.50m,桥面高程6.10m,桥面宽7m。(5)新站外涌清淤护岸整治。新站外涌清淤总长300m,清淤底高程0.0m。

招标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荔塱站,设计排水流量8.5m3/s,安装3台1000ZLB-3型水泵,配套3台YL-450-12(TH)型立式异步电动机,总装机流量9.72m3/s,装机容量为630kW。(2)改造荔塱旧站,设计排水流量3.5m3/s,更换3台700ZLB-100立式轴流泵,更换3台YL-355M-10(TH)型立式异步电动机,总装机流量3.99m3/s,装机容量3x90=270kW;改造泵房,更换水泵梁及电机梁,重新装修厂房,增加外江护坦及挡水墙等。(3)新建调蓄湖1座,设计占地约15亩,设计湖底高程-1.00m,采用自然护坡,坡比1:2。(4)重新展旗跨涌桥。总净宽15m,3孔布置,单孔净宽5m,桥底板面高程0.50m,桥面高程6.10m,桥面宽7m。(5)新站外涌清淤护岸整治。新站外涌清淤总长300m,清淤底高程0.0m。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本项目招标图纸、清单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5984382.39元。

工期(交货期)

365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15984382.39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 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1.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1.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1.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1.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1.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1.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1.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5.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工程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1.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个月,即2023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1.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1.6 对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1.6.1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个月,即2023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1.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1.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1.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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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4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4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4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人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水利所

 

联系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638号

招标人联系人

郭工

联系电话

0757-88261319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张学村245号张学写字楼5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谭工

联系电话

0757-88288601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862893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nocap 发表于 2023-11-14 9: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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