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提升改造工程(片区纵二路和伦教纵十六路)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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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提升改造工程(片区纵二路和伦教纵十六路)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提升改造工程(片区纵二路和伦教纵十六路)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以《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关于同意实施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提升改造工程〔片区纵二路(片区横一路至片区纵一路段)〕等7项工程的批复》(顺伦街道复〔2023〕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顺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提升改造工程(片区纵二路和伦教纵十六路)勘察设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提升改造工程(伦教纵十六路)项目有关招标事项的批复》(顺政数招核(伦教)〔2023〕16号)、《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提升改造工程〔片区纵二路(片区横一路至片区纵一路段)〕项目有关招标事项的批复》(顺政数招核(伦教)〔2023〕17号)、《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提升改造工程〔片区纵二路(G325国道至片区横一路段)〕项目有关招标事项的批复》(顺政数招核(伦教)〔2023〕18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片区纵二路与伦教纵十六路,具体概况如下:

(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提升改造工程(片区纵二路)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接片区纵一路,终点至现状G325国道,路线全长约1168.3米,规划红线宽59米,采用双向八车道技术标准,设计速度50km/h,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河道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及海绵城市等,其中园林景观工程主要内容为规划30米路2南北侧、伦教纵十六路西南侧公园建设及新建河道的一河两岸及桥下空间设计公园绿地面积为86646.6平方米河道工程部分新建河道总长度约1979米,河涌宽15米。投资估算约为66613.61元,其中建安费约为35965.43万元。

(二)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市提升改造工程(伦教纵十六路)沿顺德水道南岸堤围路大致呈南北走向,起点接规划30米路2,终点至现状大洲大涌,路线全长约1392.4米,规划红线宽30米,采用双向四车道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及海绵城市等,其中园林景观工程主要内容为伦教纵十六路西侧设计。投资估算约为27896.49元,其中建安费约为9855.27万元。

本项目的具体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为准(若有)。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为: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三洲东部产业城提升改造工程(片区纵二路和伦教纵十六路)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钻探(含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工程物探等工作,以及施工期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施工竣工验收等)。

2)工程设计工作:可研编制配合服务(如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优化、用于专家评审的设计概算编制、设计修改及通过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完成设计修改并通过施工图技术审查、预算编制、协助招标人复核预算工程量)、施工期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前、中、后以及施工期间、变更设计及其预算、施工竣工验收等)、安全性评价(如有)、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具体包括:道路、桥涵(如有)、给排水、交通工程(含公交基础设施)、照明工程、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管线综合、指导性的施工组织设计、高压输配电设计(如有)、施工交通组织专项方案等内容综合设计和专业设计服务;协助发包人完成发改、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等行政部门有关项目立项、规划报建、用地手续等报批、报建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且并不保证设计工作量,中标人不得有异议,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设计工作量进行结算。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606728.63元,其中片区纵二路招标控制价为8171900.56元,伦教纵十六路招标控制价为2434828.07元。  

2.5服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12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至施工图设计完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开始工作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勘察设计工作从发放中标通知书后第1天(基准日期)开始计算,其中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周期计划如下:

1)初步设计阶段

基准日期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并提交初步勘察成果;

基准日期后5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

初步设计评审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修编,并提交初步设计修编成果(含修编概算)。

2)施工图设计阶段

基准日期后45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详细工程勘察成果;

初步设计成果获得审批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含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设计评审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修编,并提交施工图设计修编成果(含施工图预算修编)。

3)施工阶段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按实际需求情况完成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含变更成果预算),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2年。

注:设计人按各阶段时间要求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审图机构和规划、财政等部门的审查审批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范围内。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按实结算 

2.7勘察质量标准: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8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担本项目的如下(1)和(2)项所规定的资质证书,且相关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其中一项资质证书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其中一项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燃气工程除)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其中工程勘察资质不得多于1家、工程设计资质不得多于1家),且须以具备上述4.2.12)所规定的工程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

4.3.1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诚信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注:若联合体投标,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企业须持有“勘察类企业”的考评结论并满足上述等级要求;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企业须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考评结论并满足上述等级要求。若非联合体投标,则须同时持有“勘察类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并满足上述等级要求,相关考评等级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其任何一方成员单位为省外单位的须符合上述要求。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派出)

4.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提供在相关平台、系统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登记备案信息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202305月至2023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的打印件,或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因疫情防控政策原因不能提供疫情期间的社保证明的,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相关暂缓或减免缴纳疫情期间社保费用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或暂缓缴费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5.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5.8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类似业绩要求

4.6.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在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报告书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建安费在780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次干路或以上等级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注:(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并需全部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①设计合同关键页(包括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复印件。

②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报告书扫描件。

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须能反映有关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1107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11280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11280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 投标文件递交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办理身份验证。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选择是否离场,如离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3.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授权代理人须具有投标交易员资格。如只有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则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投标交易员资格。

7.3.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9.5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人:广东顺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顺德区

   编:528300

人:欧阳先生,区先生

   话:0757-223081760757-22972812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17楼

   编:528000

联系人:黎小姐、王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130985、83130602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编:528300

 

                                             20231107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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