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110kV联兴输变电配套土建工程(西南街道段)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110kV联兴输变电配套土建工程(西南街道段) 已由 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以 2309-440607-04-01-100539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佛山110kV联兴输变电配套土建工程(西南街道段)勘察设计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三政数核〔2023〕43 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110kV电缆通道总长约4300m,其中四回电缆通道长约2070m、双回电缆通道长约2130m、单回电缆通道长约50m。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85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估算约7400万元,勘察设计费估算约340.4447万元。
2.3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个日历天,具体勘察、设计节点如下:
(1)自招标人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勘察工作内容,并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含电子文件);
(2)勘察工作完成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工程概算编制),并组织完成专家评审(如有);
(3)专家评审后(如有)5个日历天内按评审(或审查)意见以及招标人要求完成修编并提交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编制最终成果文件。
(4)初步设计完成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完整的施工图设计。
(5)施工图设计图通过专家评审(如需)及供电部门审核后,根据评审(或审核)意见以及招标人要求 5 个日历天完成修编稿,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最终成果文件。
(6)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7)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经供电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且取得财政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所有涉及本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注:无论审计发生何时,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应配合审计工作,中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按审计意见整改。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404447.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为完成佛山110kV联兴输变电配套土建工程(西南街道段)勘察设计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探、测量、物探;勘察技术标准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执行;勘察成果要求需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具体要求由设计人提出。
工程设计工作: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专项深化设计、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配合(咨询)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竣工图、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并承担由于主管部门(或供电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过程中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评审费用(包括场地费及专家费等所有与评审相关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6 承包方式: ☑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 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7.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担本项目的如下(1)和(2)项所规定的资质证书,且相关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证书):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以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持有“工程设计企业”、“工程勘察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需持有“工程设计企业”诚信档案,勘察单位需持有“工程勘察企业”的诚信档案。)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需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系统导出的电子盖章版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1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开标当日,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10号楼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51号301之一 |
邮 编: |
528100 |
邮 编: |
528100 |
联系人: |
蒋先生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 话: |
0757-87618972 |
电 话: |
0757-87778366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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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11月7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