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顺控城投凤凰新翼项目-B区地块展示区EPC总承包工程

顺德区 1年前 (2023) nocap
61 0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2-440606-04-01-526740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顺控城投凤凰新翼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顺控城投凤凰新翼项目-B区地块展示区EPC总承包工程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顺控城投凤凰新翼项目-B区地块展示区EPC总承包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胜商务区祥和路以东、德胜路以北地块。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137661.36㎡,分为ABCDE五区,其中B区用地面积23723.32㎡,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不高于3.0,总计容建筑面积为71169.96㎡。本次拟招标内容为售楼部及展示区EPC总承包工程,用地面积约为 9800 ㎡,拟建建筑面积约为 1100 ㎡。

招标内容

包括佛山市顺德区顺控城投凤凰新翼项目-B区地块展示区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内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已另行委托的工作内容除外)。具体如下:

1)设计范围包括: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设计任务书,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的各设计阶段深度要求,在用地范围(红线范围)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配合施工图审查、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配合各专项研究咨询、施工过程跟踪、工程设计变更、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主体建筑设计工作、设计协调服务及配合竣工图审核等。中标人配合招标人(或代建人)完成项目各阶段必须的报批报建工作(含规划报建(若有),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内容:总图(含指标计算、竖向设计、绿化布置(如有)、道路交通(如有)、总平面布置、围墙等)、建筑、结构、幕墙、装修、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暖通、防雷、消防、节能、红线内的道路、管线及给排水、对外连接出入口及主体建筑设计配套附属设施、其它需指导施工的各专业(如入口凤眼造型、钢结构、门窗、精神堡垒等)深化图纸,以及构筑物、市政管网接驳、临水临电、三通一平、临时围蔽等;同时提供设备选型意见。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①包括但不限于售楼部、样板房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建筑、结构、粗装修、铝合金门窗、电气、给排水(含化粪池、隔油池、临时给排水设施设备、永久给排水接驳预留预埋等)、强电(含临电接入临电箱变、永电接驳通道预留预埋)、强弱电(含临电、通讯、智能化等)、泛光照明、通风空调、消防、人防、防雷、交通设施划线、导识标识、所有建筑功能相关室内室外设备设施、外立面装饰(幕墙)、室内装饰(含公区装修及户内精装修,销售中心和样板间硬装)、室外道路、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景观、卫生、环保、安全、建筑节能、临时围挡、临时道路、建筑垃圾清运、精开荒、除甲醛和绿色建筑、定额外各类专项检测(桩基检测除外)等内容。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桩基检测,工程验线、复线,详勘、勘察审查,图纸审查,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工作内容由招标人负责。②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编制、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如需);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等(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协助做好各种迎检等筹备工作;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工期(交货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154日历天。

1)设计工期:90日历天,不含第三方机构审核及修编时间。

①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成果(不含概算文件);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概算文件。

②初步设计成果经审查且发包人确认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报送施工图审查。

③施工图完成后,45日历天内提交各专业深化图纸。

④设计后续服务工作: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施工工作时限要求: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4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工作。

最高投标限价

26882969.45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具体如下: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③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④同时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本项目施工内容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指承担施工成员单位应满足)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对应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工程设计企业)的网页打印件)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须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和”工程设计企业”类型的诚信编号。若为联合体投标,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企业须持有“工程设计企业”的诚信编号;具有本公告要求的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企业须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的诚信编号。若为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获得“建筑业企业(施工)”和“工程设计企业”类型诚信编号)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4.6.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

4.7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7.1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

①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

②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 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拟派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施工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6施工负责人可由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

4.8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委派)

4.8.1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

4.8.2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设计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

4.8.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10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0.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0.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2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1107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128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128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开标时间

20231128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发布公告媒介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

招标人

佛山市顺德区顺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2107、2108单元

招标人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757-2221506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卢志盛、陈彩凤、李俊英

联系电话

0757-86312820、86361691、86259667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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