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017-440605-87-01-810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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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南海文化中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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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南海文化中心项目装修及机电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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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南海文化中心项目装修及机电安装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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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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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位于南海区中轴线核心地段,选址千灯湖片区,用地范围北至海五路,南至海四路,西至南海大道北,东至灯湖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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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南海区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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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56017.6㎡,净用地面积55806.69㎡。分为A、B两个地块,其中A区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B区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水域。总建筑面积为169863.40㎡,其中非遗馆5420.22㎡,图书馆20071.24㎡,美术馆7383.78㎡,科技馆28575.52㎡,地下室72128.92㎡,裙楼36283.72㎡。项目共有停车位704个(地上10个,地下694个),其中地下车位包括货车9个,无障碍车位15个, 普通车位674,其中充电桩车位共149个(快速充电桩30个)。 本项目为大型公共文化建筑,功能包括:科技教育类(科技活动、青少年活动、老年人活动)、图书艺术类(图书阅览、美术及艺术展示)、文化综合类、城市综合类(综合展馆)、管理服务类,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为南海区地标性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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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南海文化中心项目内各场馆室内装修(不含科技馆的布展区域)、暖通、给排水(雨污水接至室外第一个接入井,不含该井)、消防、电气工程(不包括高低压电房变配电和电房内土建及照明、配电房低压柜至一级配电总箱的低压线路及配电总箱,但包括消防主干线及其一级箱)、南海文化中心东侧道路机电及装修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详见南海文化中心项目装修及机电安装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交界处的收口处理需与建筑、结构等各相关专业单位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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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464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工期以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计划为准,施工组织计划须配合总承包单位的总进度工期和验收时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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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 350,950,202.4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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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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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 (1)具备建筑安装机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 361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3个,且由承担消防以外的机电施工工作或承担装修施工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建筑业企业(施工)类型的诚信编号) 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址: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的考评等级为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省外单位须提供)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1)投标人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如牵头人为承担装修施工工作单位,则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牵头人为承担消防以外的机电施工工作单位,则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各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专职安全人员:至少3名(如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机械类C1证或土建类C2证或综合类C3 证)》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7.1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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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及(2),或(3)项业绩: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承担消防以外的机电施工工作的成员提供)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装修施工工作的成员提供)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26000万元的房屋建筑机电与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注:(1)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及②施工合同关键页等及③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如中标通知书无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则还必须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网发布的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公告(结果或公示)的网页打印页(或截图),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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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 23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3日上午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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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 23日上午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加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注:(1)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不接受现场解密)。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2)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施工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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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 23日上午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二室(211)(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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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yjx.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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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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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曾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6390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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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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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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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283490-803/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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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57-81253005、0757- 86286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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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争创省级或以上优质奖。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招标公告编制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