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粮食加工厂改造工程

南海区 1年前 (2023) nocap
71 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粮食加工厂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腾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粮食加工厂改造工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南发改资沥字投审 [2023]27 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海傍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海傍路,总改造建筑面积约13514㎡;最大单体改造建筑面积约为6249㎡,最高建筑物高度17.86m,最高构筑物高度23.42m。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建筑、新建建筑、改造建筑、传统古貌复刻工程、空间功能分区工程、环境整治工程、修建步行道工程、供电照明工程、公共区域室内工程、解说教育展示区域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2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承包人不得拒绝,工期不因假期(含春节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9603235.28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本次工程主要内容有:土建工程、幕墙工程、水电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城市管理相关规 定。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扬尘、城市管理等规定承诺达到合格。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的要求,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考评标准》接受镇城管办考评及处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签字要求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执行;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签字按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否则电子证书无效。     

4.7.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8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8.1 专职安全人员1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扫描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为人民币55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提供有效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不能清晰反映相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提供该项工程业绩业主证明并附有业主方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在该业绩中的施工工作须为建筑工程承包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4.10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0.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0.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10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或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或保单)形式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或保单)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119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119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2.1开标当天,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2.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南海区腾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海北大道3号岐海苑2座二楼一室

   编:528200

人:黄先生

   话:0757-8118797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晟铭咨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华翠南路18号B09-1室

   编:528300

人:陆小姐

   话:0757-86322208

   真:0757-8632220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晟铭咨询有限公司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